债务转让抵押权是否要重新做,抵押权人有没有处置权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康慕

一、债务转让抵押权是否要重新做

债权转让了的话,那么抵押的事情也要跟着变哦!这叫做跟着债权走,就像是一起打包出售。

在这个过程中,你得先跟对方签个抵押权转让的协议,然后把这个协议拿到有关部门去办个过户手续,这样才能真正地完成转让。

而且,在转让之后,原来的抵押权人还得告诉那个被抵押的人这件事。

如果是债务转让的话,那抵押权也是要跟着转的。

但是,抵押权不能单独卖出去,也不能用来给别的债务做担保。

如果债权转让了,那么担保这个债权的抵押权也就一起跟着转过去,除非法律上有特别规定或者你们双方有另外的约定。

二、抵押权人有没有处置权

首先得强调一下,这个抵押权人是没法自行处理抵押物的哦。

当借债人没法按照当初约定好的那样还清债务时,抵押权人就可以跟抵押人商量着去拍卖或转让那抵押财产了。

抵押权人可是有权利从这些销售所得里头优先得到补偿金的哟。

举个例子吧,假如借债人在规定时间内没能还上欠款,或者出现了咱们之前已经约法三章过的那种实现抵押权的情况,那抵押权人就能和抵押人商量着把抵押财产给卖掉,然后用卖掉的钱来优先偿还他的债务。

不过呢,要是他们之间的协议损害到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其他债权人就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份协议啦。

三、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什么关系

那个啥,要是你用那些可以移动的东西来抵押贷款的话,那这个抵押权就会在你签订了抵押协议的那时候成立哦。

但是如果没有去相关部门做登记呢,这个权力对那些不知道这事儿的第三方来说可是无效的哟。

还有几类特殊的财产,它们的抵押权是需要在登记之后才能正式生效的:

(一)就是那些建在地上的房子啊、树啊之类的;

(二)就是那种在地上盖房子的权利啦;

(三)就是在大海里划地盘的权利啦;

(四)就是那些还在施工中的房子、船只、飞机什么的。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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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抵押权与抵押登记有什么关系,抵押和抵押登记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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