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2024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周盈雅

河北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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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工伤维权必读!律师手把手教你算赔偿】
工作中受伤却不知如何索赔?企业拖延赔付怎么办?劳动纠纷律师为你拆解工伤赔偿核心算法,三步锁定赔偿金额

一、赔偿金额=这5项叠加计算(附对照表)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5大赔偿项目,缺一项都可能少拿数万元!

赔偿项目

计算公式

法律依据

医疗费用

诊疗费+药品费+住院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条例第30条

停工留薪期工资

原工资福利×停工月数(最长24个月)

条例第33条

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对应月数(1级27个月,逐级递减)

条例第37条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百分比(1级90%,逐级递减5%)

条例第35条

护理费

统筹地区平均工资×护理等级系数(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

条例第34条

关键提示:
本人工资=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不足12个月按实际计算)
停工月数需医疗机构出具证明,超期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二、3步锁定赔偿金额(实务操作流程)

步骤1:确认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缺一可申请劳动仲裁确认)
务必在受伤后30日内由单位申报工伤(超期需个人1年内申报)

步骤2:收集3类核心证据
❶ 工伤认定书(人社部门出具)
❷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10级伤残标准)
❸ 医疗票据原件(复印件无法律效力!)

步骤3:分段计算赔偿
例:月薪8000元,鉴定为9级伤残
▷ 伤残补助金=8000×9=7.2万元
▷ 停工留薪工资=8000×6(假设停工半年)=4.8万元
▷ 医疗费(实报实销)+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标准)
合计可达15-20万元!

三、90%劳动者忽略的3大索赔雷区(律师特别提醒)

私了协议陷阱:企业要求签订"一次性赔付协议",需注明"含全部赔偿项目"
伤残等级误判:椎体骨折、关节功能障碍等情形易被低估伤残等级
时效杀器: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仅1年!超期将丧失索赔权

四、法条依据(建议收藏备用)《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及标准第33条:停工留薪期工资支付细则第37条:伤残补助金计算基准与发放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多重赔偿情形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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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工伤赔偿咨询

拥有健康的体魄、健全的四肢对遭受工伤的职工来讲成了难以企及的梦。谁也不愿受工伤,但是工伤总是在你不经意间便发生。那么,工伤事故分类有哪些?2019工伤事故赔偿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工伤事故分类有哪些?

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

工伤事故按伤害类别分为20钟,名称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器工具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刺割;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和受压窗口爆炸;其它爆炸;中毒窒息;其它伤害,如跌伤、冻伤等。

二、按照损伤程度划分

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

三、按照伤残级别划分

分为1-10级共10个伤残等级,其中1级伤残等级最严重,10级伤残等级最轻。每个伤残等级鉴定和赔偿标准都不同。

2019工伤事故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怎么填

一、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


赔偿项目

计算公式

医药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误工费

A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B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C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X(元/年)×误工期限(天) ÷365(天)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
(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

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

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元/天)×护理期限(天)。护理期限:1 护理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2 因伤致残不能恢复的,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

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
(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所载事项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

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此时住院伙食补助费还包括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月)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等级确定;因伤残未导致实际收入减少对残疾赔偿金作适当调整)

(网友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①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②;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③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网友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年)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5(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被扶养人为城镇居民

≤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④X(元/年)×(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周岁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年)5÷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被扶养人为农村居民

≤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⑤ X(元/年)×(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元/年)×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元/年)×{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元/年)×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注意事项

1.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的具体标准,因个案和地域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会有较大差异。目前深圳地区一般按如下标准计算:根据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1万至10万,死亡的,同1级。

2.司法实践操作中:在诉讼中,注意该费用应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在交强险中优先支付。商业保险中没有精神损失的赔偿项目。

财产损失

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主张(包括车辆维修、施救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经营车辆停运损失;非经营车辆替代支出的交通费等等)

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残疾辅助器具费以补偿伤者的实际损失为目的,对使用年限具有显著可能超过二十年的伤者,其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按照伤者的实际使用器具的单价计算至平均寿命七十周岁。

若残疾者在年满七十周岁前便死亡的,对于未实际发生但侵权人已经支付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由残疾者一方返还给侵权人。

二、公式中相关术语注释


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即国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扣除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等费用后剩余的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


②伤残赔偿系数


根据伤者伤残的严重程度将伤者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百,二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九十,以此类推。


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各来源收入总和合扣除其经营性支出、税费支出所剩余的收入,计算公式是:农村居民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损失。


④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城镇居民个人购买商品和劳务两方面支出作为重要权衡指标。


⑤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驻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也即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支出,反应农民的消费水平。


三、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法律依据


1、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2、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3、护理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


4、交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


5、住院伙食补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6、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


7、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


8、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


9、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0条;


10、财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5条;


11、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最新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时限表(2020)


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没有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交警队做出相应记录之日起几日内做出决定是否受理决定?

3日内

2、交通事故,如果车辆需要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委托时限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几日内委托?

3日内

尸体检验应在死亡之日起几日内委托?

3日内

检验、鉴定的时限不超过多少日?

20日

超过20日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多少日?

60日

检验、鉴定报告自交管部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之日起几日内送达?

2日内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在收到结论之日起几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3日内

3、检验、鉴定后车辆、行驶证、扣押的物品自结论确定之日起几日内交管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

5日内

4、尸体检验结束后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几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10日内

如果是无名尸的话,应当刊登认尸启示,一般期限是多少日?

30日

5、事故认定书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几日内做出?

10日内

交通肇事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之日起几日内做出?

10日内

逃逸未侦破,受害方书面申请的,自接到申请后几日内制作认定书?

10日内

需要检验、鉴定的,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几日内做出?

5日内

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的,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几日内申请复议?(这个时间要记牢)

3日内

上级交管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30日内

6、交警队可以扣押车辆的时间最长:多少日?(是指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

40日

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是几日?

5日

检验、鉴定应当在多少日内完成?

20日内

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多少日?

10日

检验、鉴定完成后几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5日内

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扣押时间几日?

10日

7、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几年?

3年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几年?

3年

交通事故的审理期限:一审普通程序为几个月?

6个月

一审简易程序为几个月?

3个月

如果构成伤残的,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颅脑类伤残:治疗终结后几个月?(鉴定的期限不计入审限)

6个月

其他身体部位受伤:治疗终结后几个月?

3个月

上诉期:自收到判决书后几日内?

15日内

二审的审理期限:普通程序几个月?

3个月

二审的审理期限:简易程序几个月?

1.5个月

申请执行的期限:自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几年内?

2年内

执行案件的审限:自立执行案后几个月?

6个月

8、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几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10日内

并于几日内制作调解书?

10日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几日前通知当事人?

3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几日?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10日

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几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30日内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几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个月


最新交通事故诉讼证据一览表(2020)


一、提起诉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四、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五、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一般为住院病历)

2、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的合理部分的单据。

3、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医生的诊断证明书

七、交通费

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

八、伤残评定赔偿证据、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的赔偿证据、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3、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

4、医疗机构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如诊断证明书等。

九、后续治疗费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1-5级有)

1、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4、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十一、康复费

受害人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费用,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鉴定部门鉴定意见

十二、适当的整容费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十三、财产直接损失费证据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来源:法律法规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公式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供工伤职工在维权过程中查询适用。



2015年全国工伤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二、康复费

三、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五、护理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二、赔偿参照标准

(一)、医疗费:【30条、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二)、康复性治疗费【30条、符合规定的从保险基金领取】

(三)、住院期间伙食津贴费:【30条、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四)、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食宿费:【30条、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费:【30条】前提为医疗机构证实、经办机构同意【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另行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五)、医疗期护理费:【33条】停工留薪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单位负责】

(六)、医疗期工资等待遇: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领取【33条】  



三、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四、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

   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工资,其中: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10级8个月;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工资,其中: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改为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年的为18311元,2014年的为20167元。)(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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