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不二罚原则,一罪不二罚哪个法规定的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沈伟建

一罪不二罚原则,一罪不二罚哪个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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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不二罚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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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用户在留言中问道:“老赖因欠钱不还被判刑坐牢后, 还需要还钱吗?”根据我国一罪不二罚的法律情况,我想有此疑问和想法的人不在少数。事实真的如此吗?如果坐过牢以后就不用还钱,那么债权人的利益该怎么得到保护?

相关案例

在一起类似案件中,法院判决:坐过牢依然要还钱!

我国法律有规定,刑事处罚与民事责任不能相抵,坐牢属于刑事处罚,而还钱属于民事责任,二者互不影响,因此坐完牢依然要还钱,赔偿义务不会因刑责而免除!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沈亮也对此作出了说明:

法院的生效裁判终身有效,不存在判了刑就不用执行原有裁判的情况。

想要坐牢抵债是无稽之谈,还抱有这种想法的朋友们该醒醒了。记住,人死债不消,就算是欠债人死了,其所欠债务还要从其遗产中扣除。

相关答疑

1、是不是欠钱不还就会坐牢?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也就是坐牢的,但是对于一些有还款能力而拒不还款、拿到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而拒不执行的债务人,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老赖做完牢依然不还钱怎么办?

法院虽不能用相同罪名送对方入狱,但还是可以将对方列入到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且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直到他有资产可供被执行,或者主动还钱后才能完结。

3、老赖名下的哪些财产是可以执行的?

① 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否执行?

答: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② 被执行人为离、退休职工的,能否执行社保机构发放给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答:可以。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

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时,应当注意向社会保障机构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法律规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如其仍拒绝协助的,可以依法制裁。

③ 银行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对其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能否执行?

答:客户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无论是银行自己发行的(包括总行和省分行发行的,简称自营产品),还是银行代理销售的(简称代售产品),都属于客户拥有的财产权。当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综上,“老赖”名下的公积金、养老金、理财金、保险金都能执行。

小编提醒

想要坐牢免债是不可能的,债务人还是努力去还债吧,债权人也不必担心对方因坐牢就导致自己的钱没人还了。

一罪不二罚司法解释

经常有用户在留言中问道:“老赖因欠钱不还被判刑坐牢后, 还需要还钱吗?”根据我国一罪不二罚的法律情况,我想有此疑问和想法的人不在少数。事实真的如此吗?如果坐过牢以后就不用还钱,那么债权人的利益该怎么得到保护?

在一起类似案件中,法院判决:坐过牢依然要还钱!

我国法律有规定,刑事处罚与民事责任不能相抵,坐牢属于刑事处罚,而还钱属于民事责任,二者互不影响,因此坐完牢依然要还钱,赔偿义务不会因刑责而免除!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沈亮也对此作出了说明:

法院的生效裁判终身有效,不存在判了刑就不用执行原有裁判的情况。

想要坐牢抵债是无稽之谈,还抱有这种想法的朋友们该醒醒了。记住,人死债不消,就算是欠债人死了,其所欠债务还要从其遗产中扣除。

相关答疑:

1、是不是欠钱不还就会坐牢?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也就是坐牢的,但是对于一些有还款能力而拒不还款、拿到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而拒不执行的债务人,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老赖做完牢依然不还钱怎么办?

法院虽不能用相同罪名送对方入狱,但还是可以将对方列入到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且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直到他有资产可供被执行,或者主动还钱后才能完结。

3、老赖名下的哪些财产是可以执行的?

① 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否执行?

答: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② 被执行人为离、退休职工的,能否执行社保机构发放给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答:可以。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

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时,应当注意向社会保障机构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法律规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如其仍拒绝协助的,可以依法制裁。

③ 银行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对其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能否执行?

答:客户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无论是银行自己发行的(包括总行和省分行发行的,简称自营产品),还是银行代理销售的(简称代售产品),都属于客户拥有的财产权。当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综上,“老赖”名下的公积金、养老金、理财金、保险金等都能执行。

最后,小编提醒:

想要坐牢免债是不可能的,债务人还是努力去还债吧,债权人也不必担心对方因坐牢就导致自己的钱没人还了。

一罪不二罚 百科

有一种道路违法行为,既被交警罚又被交通执法路政罚,那就是超限或者超载运输。

大家知道,目前我们在法律上讲一个概念,叫做“一事不二罚”,就是一个违法行为,接受处罚一次,不能重复多次处罚。这种思想最初来自于《刑法》。人因一事犯罪只有一行为的话,就定一罪。如小偷在偷钱的行为过程中,拿出了刀子强抢。就择一重罪定为抢劫罪,而不是说构盗窃罪和抢劫罪。

那货车司机就会说了,那为什么我一个超限的违法行为,会受到交警罚过之后,又要被交通执法路政罚呢?首先我们来研究一下法律。

交警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很明确,超限是要被罚款,还要被扣分(见公安部123号文)。所以,交警执法是有依据的。

  再来看交通执法路政的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62号令,《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四十三条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这样看来,交通执法路政处罚也是有依据的,并且路政处罚的看起来更加重。

这下大家就迷糊了。怎么同一个违法行为,你们两家单位都管,而且处罚的手段和力度还不同,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这个和大家分析一下。其实被两家单位罚是不违反“一事不二罚”的。虽然表面看是同一行为被处罚两次,实则有些道理在里面。

交警处罚,是因为超限威胁了交通安全,所以处罚。路政处罚,是因为超限威胁了道路安全(损坏道路),所以处罚。虽然是一行为,行为危害的是两个主体。就像是犯罪人开枪打伤了一个路人的手,而同时又打碎了一个价值昂贵的古董。他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毁坏财产罪,就会是最并罚。

大家如果还有疑问,或者需要帮助的问题,欢迎留言。

一罪不二罚适用于刑法吗

购假公文牟利 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


吉安法院网讯 一男子通过购买假公文,帮助超限货车逃避处罚,并从中牟利。近日,吉水县人民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该男子邓某兰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中旬,被告人邓某兰通过“中间人”张某兵联系到3名超限货车司机,以每辆车支付3000元的代价,帮助他们逃避公路执法检查。利用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的原则,邓某兰在路边制假广告摊贩处,以每份300元的价格购买了3份伪造的常山县公路管理局的《公路行政处罚决定书》,企图让超限货车逃避处罚。5月18日,邓某兰驾车跟随3辆超限货车,行驶至吉水县八都镇接受超限检查时,向执法人员出示伪造的《公路行政处罚决定书》,谎称已在常山县被处罚,企图逃避处罚,被执法人员当场识破并报警处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兰在明知三辆货车超载的情况下,为帮助司机逃避处罚,买卖伪造的《公路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牟利,其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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