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迁房买卖和谁签合同好
回迁房买卖签合同对象需要谨慎选择。
如果回迁房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和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签合同是比较稳妥的。因为这样的产权人是法律认可的房屋所有者,与之签订合同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
如果回迁房没有房产证,情况就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和回迁协议上的被拆迁人签合同相对较好。但是这种情况下风险较大,因为没有房产证意味着房屋产权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还需要考虑被拆迁人是否有权单独处置该回迁房,比如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签订合同,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的风险承担、违约责任等条款,以最大程度保护自身权益。但无论如何,购买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二、签售买卖合同后房屋归谁
签售买卖合同后,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情况较为复杂。
在一般情况下,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并不立即归买受人所有。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所以即使签了买卖合同,如果没有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卖人。
但是,签订买卖合同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行为。从合同的角度看,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受人享有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例如请求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权利。如果出卖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买受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从而实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目的。
三、买卖房子合同签了能退吗
买卖房子合同签了是否能退,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可以退房的情况
1. 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情形。例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在这些情况下,合同自始无效,可以退房。
2. 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在合同被撤销后,可以退房。
3. 双方协商一致。如果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解除合同,那么可以退房。
(二)不可以退房的情况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且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并生效,那么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能随意退房,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对方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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