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什么时候鉴定,请问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劳动纠纷 编辑:赵嘉志

一、工伤什么时候鉴定

工伤鉴定的时间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一)单位申请时间

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职工或其近亲属等申请时间

1.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请问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有明确规定。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

1.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待遇。

2.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评定伤残等级后的工资

1.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2. 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发放工伤期间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到哪去做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一般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

具体流程如下:

1. 首先要经过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工伤认定完成且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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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到哪去做工伤鉴定,去哪做工伤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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