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少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此外,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工伤停工留薪的工资怎么算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计算。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工资,保持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理解为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月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比如,职工受伤前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其中包含每月固定加班工资500元,那么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4500元每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老工伤新认定的待遇
老工伤人员经过新认定后,可享受相应待遇,具体如下:
一是医疗待遇。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等。
二是伤残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存在伤残等级的,按照相应等级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例如,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三是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不同等级支付相应标准的费用。
四是工亡待遇。若老工伤人员新认定中被认定为工亡的,其近亲属可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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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老工伤新认定的待遇,老工伤与新工伤待遇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