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房产系列之一
共同还房贷的房子分手时咋分割
小王、小丽系一对恋人,未领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小王还买了房子,支付了首付款,房屋登记下小王一人名下。热恋期间的小王和小丽彼此是不分你我,同居期间两人共同挣钱,共同还房贷,2017年至2019年两人生活了两年多,小丽怀孕了,小丽于是要求小王尽快结婚,可是小王以条件还不成熟为由种种推脱,并要求小丽堕胎,小丽心生疑惑,对小王的行踪格外留意起来,一次偶然机会,小丽发现一个惊天秘密,原来小王已在外地已结婚,而且还有孩子。小丽这是遇上了渣男啊,一气之下最终于2019年底与小王分手。分手时小丽感觉自己很委屈,两年的青春就这样葬送了,并且因为堕胎还毁了身体,很不甘心,就要求分割房产。小王当然不答应,强调房子是自己的,与小丽没有任何关系。
那么问题来了,两人虽然没结婚,但是房贷是同居期间共同挣钱且共同还的,小丽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吗?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案例中,虽然小王和小丽并未登记结婚,但是双方对同居期间房产的分割可以参照此规定进行处理,即:
没登记结婚的两人参照这条该这样处理:
1.两人对房子的归属可以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即小王所有,但对于属于小丽财产所付贷款份额应返还给小丽。
3.对于该房屋增值的部分,由产权登记方给另一方予以补偿。例如房子买的时候是500万,两人分手时房子值700万,如果房子归小王所有,则小王应额外再补偿给小丽100万。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房子共同还贷款
●房贷共同还款人还可以贷款买房子么
●房货共同还款人能得到房子吗
●共同还贷款的房子离婚后怎么算
●房贷共同还款人以后贷款有影响吗
●共同偿还房贷房屋分割
●房贷的共同还款人以后房产属于谁
●房贷共同还款人对房屋产权有影响吗
●共同还房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双方共同还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