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好意同乘”的情况下发生非因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交通事故时,应当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
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好意同乘”又称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好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运营行为,该行为具有积极的社会价值,符合社会善良风俗,应受到鼓励和支持。
在现实生活中,出于好意让朋友搭便车的场景屡见不鲜,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问题常常让人感到困惑。那么,在“好意同乘”出车祸的情况下,究竟谁来承担责任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是根据各种因素来确定的,包括事故的发生原因、各方的行为等等。在“好意同乘”事故中,根据《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如果车主免费搭载同乘者,且没有违规行为,一般来说,车主的责任可能相对较小。但如果车主在搭载同乘者时存在明显的过失或违法行为,例如酒驾、违规变道、无证驾驶等行为,那么就不能减轻其民事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在好意同乘的情况下,若因驾驶人的行为具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从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不能仅以好意同乘作为减责事由。此外,同乘者的责任也需要考虑。如果同乘者的行为或言辞干扰了驾驶员,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同乘者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无论是驾驶员还是搭乘人,都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车辆驾驶员应当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出行,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搭乘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同乘者也应当配合并遵守交通规定,不干扰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自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尽量将交通事故对个人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小编提醒:在处理好意同乘发生车祸的责任问题时,律师的专业帮助可能非常重要。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涉及到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交通事故律师。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好意同乘乘车人责任承担
●好意同乘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好意同乘的赔偿原则 侵权责任法
●好意同乘的赔偿原则
●好意同乘的赔偿责任
●好意同乘最高赔偿
●好意同乘责任划分
●好意同乘的归责原则
●好意同乘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好意同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