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男子因充电被拒殴打超市老板娘、女子奶茶店被围殴和唐山烧烤店打人等多起暴力事件频发,引起众怒,这些事件无疑都触犯了文明法治社会的底线。
同时这些事件也引起人们思考,如何避免唐山烧烤店一类事件再上演?当遇到类似事情,作为旁人想出手相救,但担心自己打伤别人会涉嫌犯罪,那么制止暴力犯罪能否“以暴制暴”?
“以暴制暴”算正当防卫吗?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该条就是对“以暴制暴”的明确规定,“以暴制暴”即是为了他人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如果属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暴制暴”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构成特殊防卫。因此在《刑法》的保护下可以积极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但是在面对暴力犯罪侵害时,旁人制止的行为与行凶者的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不应当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以避免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是否会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制止犯罪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因见义勇为导致自身伤亡的,本人或家属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认定其见义勇为行为,并有获得奖励的权利。并且本人或家属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或向受益人要求补偿。
因此,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每位公民都应当挺身而出,或者寻求国家机关的帮助,形成风清气正、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气与环境,最大程度防范社会中不良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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