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工具”,律师界的喜茶,律师会被智能取代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何仪雅

我感觉很多律师智能工具的很多设计,初衷是让客户看到办案能有多麻烦,然后提高客户的支付意愿。因为客户本来是不知道律师在处理一个案子的时候要付出多大心血和时间的,也不清楚律师办案的流程,这些工具可以帮助量化心血和时间,“可视化”律师办案的流程。那么按照常理,客户在看到律师要花费那么多心血和时间之后就能够提高“获得感”,从而觉得自己支付的律师费值得。

但我很快就发现客户的支付意愿并没有因为这些智能工具提高。
绝大部分律师接触的部分客户并不会因为律师出多一份证据审查报告、大数据报告或者什么报告就多支付一点律师费。而律师因为这种误解,很有可能只是在自己浪费自己的时间。而大家看来非常优质的部分客户,即便律师什么报告都不出,还是很认同律师的价值,理解律师的工作,信任律师的为人,很爽快地支付律师费。
这就是,爱你的人会一直爱你,不爱你的人你怎么做都没用。客户对你本人的判断,不会因为你用了什么工具而改变。毕竟工具这种东西,只要花钱就能买到,人人皆可拥有。更别提随着“智能化”的概念不断推广,“智能工具”不断扩张市场,现在很多“智能工具”在律所的普及率离Word也只有几步之遥了。
客户是不会因为律师用了Word就觉得Ta很厉害的。
智能工具刚进入市场的时候,用这些工具的人还很少。有些刚刚建立的公司化管理的精品小所和团队,在运用智能工具协同功能的时候如鱼得水,并且可以全员使用智能工具为创新点吸引客户,但是现在到处都是这类产品,也就没什么创新可言了。诚然其为一部分精品小所的崛起立下过汗马功劳,但正如股市一样,拿了原始股的才是大赢家,后面跟着入市的人,就不要再抱有太大幻想,以为入市就能改变命运了。
如果拿了原始股的人再跟后面入市的人说这个股有多好,那后入市的人自己要掂量。当然,不是说后入市就不能玩,但不要指望“一夜暴富”
所以问题就来了,“智能工具”和所谓的“标准化流程”只是表,而律师的能力和客户的品质是“里”。智能工具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律师平均收费低的问题的,只要中国的司法环境和律师所处的大环境没有变。
而智能工具也不能解决单个律师收费低的问题,试想,如果某律师虽然年轻,但是博士出身,成功案例无数,能力超群又身兼重要社会职位。客户还好意思给Ta一个很低的价格吗?说到底,委托少或收费低,不是工具的问题,是人的问题。
指望通过使用智能工具来提高达成委托的概率或提高收费,只能说,放过它吧,它只是个孩(工)子(具)而已。
那么,客户的获得感到底从何而来呢?
两个最简单的指标:一个是律师的工作成果,也就是案件和项目的结果究竟怎样。一个是律师在案件过程中展现的专业素质,是否已经到达或者超过了客户对于专业律师的要求。
我始终认为律师的性格不是最重要的,严肃还是活泼都没有关系,只要不要人品太烂。而一个人的性格和人品其实是两回事。因为客户并不是要和律师处对象,可能一段时间甚至很久才见律师一次,那么正如时不时才见一次的亲戚,那么只要律师是个正常人,无论Ta什么性格,基本不会很得罪客户。所谓的“宾至如归”感觉也没必要,我们虽然从事服务业,但并不是移动客服。(没有黑移动客服的意思。)
客户找律师,是为了解决自己的问题。只要律师无法解决委托人的问题,在委托人看来,这个律师就是不值钱的。委托人对律师的看法,取决于这位律师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他/她的问题。
正如,如果一个老板为人非常非常好,每天都对员工嘘寒问暖,但是在工资上一直很抠门,那么大家会愿意一直跟着他干活吗?那反过来,如果一个老板在工资上很大方,哪怕他脾气差一点,大家还是愿意跟着他干活的。因为他能帮忙解决大家的问题(生存)嘛。
在专业素质方面,现在的智能工具能给年轻律师的也非常有限,因为说到底工具的效用在于搜索和储存,而不在于理解和吸收。因此实际上年轻律师更应该沉下心来去看经典专业书籍。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不是骗人的。多读书的人,理解和分析问题的平均能力会超出其他同类。
很多智能工具经常以“弯道超车”来吸引年轻律师,这看似没什么不妥。因为大部分人还是想弯道超车的。但我的一位朋友跟我说,他觉得弯道超车是资质本来就不太好的人才需要考虑的事情,他要直道超车。而另有些人认为,弯道超车,首先要有一辆车(专业精研)。这都赤裸裸地显示了所谓的智能工具本身有其无法突破的局限性。当大家都指望“弯道超车”的时候,一方面,大家都挤在弯道,更容易出事故(恶性竞争);另一方面,很多人就不会再沉下心来研究车辆性能的提升和驾驶技术的提高了。
所以神话智能工具大可不必。这就跟排队买喜茶一样,很可能纯粹是浪费时间和生命的行为。有趁手工具只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律师应当把时间分配在更重要的专业学习和研究上,在办理具体案件上。
在某种意义上,所谓的“智能工具”近几年的扩张,已经使其成为了律师界的喜茶。
喜茶是不能拿来装小资的,尤其是现在。
曾经有一个传言,就是律师说起自己用某某智能工具好像会很有面子,拿出大数据报告或者证据审查报告等就会倍觉专业。其实这很可能只是幻觉,一方面,律师自己没有下苦功钻研,就无法得出案件的要领;另一方面要知道客户在见一个律师之前,可能见过无数个律师,同样的话Ta也可能从其他律师那里听到过。那律师再以大家都用的“工具”自恃,还有什么意思呢?
在有点见识的客户面前,也只是贻笑大方罢了。
年轻律师,不要老想着弯道超车,这样容易自己给自己设置弯道或者“弯道塞车”。年轻人也不要老想着排队买喜茶,喝不上喜茶也还有别的茶。
律师本身就是贩卖时间的人,因此你的时间用到哪里,更为重要。对律师而言,珍惜生命,不虚度光阴,才是对自己专业的最好诠释。
趁手的、实用的工具不可或缺,技术感也当然要有,但如果当事人或许更希望,律师就是技术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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