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标准1-10级明细表,残疾标准由哪制定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吴琴子

残疾标准1-10级明细表,残疾标准由哪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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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标准视力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认定条件。例如在湖南,城市低保省级指导标准为 650 元 / 月,农村低保省级指导标准为 5000 元 / 年,若一残疾人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相应标准,且家庭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符合当地规定,就可申请低保。


以单人户申请的条件

1、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 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2、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一般需是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部分地区将精神、智力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成年无业残疾人也纳入其中。同时需无工作单位、未灵活就业且未享受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此外,提出申请前 12 个月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等状况符合规定条件,其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的一定倍数,如部分地区规定不超过 8 倍。

不同地区的低保政策存在差异,具体申请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如济南市规定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一级肢体残疾、视力残疾,靠家庭或兄弟姐妹供养(抚养)、无固定收入且个人财产符合认定条件的成年无业残疾人可单独申请低保。建议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详细信息。

残疾人家庭收入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残疾人家庭收入的计算方法与普通家庭类似,是指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工资性收入:

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年终加薪等所得。有工作单位的,按个人任职或者受雇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计算收入;不能提供证明的和所提供证明低于当地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的城镇居民,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就业,本人服从安排但未实现就业的,按实际收入计算;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按当地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农村务工人员,根据工作单位相关证明计算实际收入;不能提供的,按当地农民上年度人均收入或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中较低的标准计算。不过,像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三级、四级的精神、智力残疾人,若未实际就业,部分地区不计收入。

其他残疾程度为三级、四级的残疾人分别按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计算收入,如苍南县规定分别按 15% 和 25% 计算,但有实际就业的,按其实际就业所取得工资性收入计算。


• 经营性收入:

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根据其完税数据进行推算。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所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捕捞、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经营的净收入所得,参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收入标准进行计算。从事种植业的按实际产量和当地的收购价,扣除成本后计算收入,不能确定产量的,按当地同类地域平均产量确定;从事养殖业在一定数量以上的按实际收入计算,不能确定的按当地同类品种的平均收入计算;从事捕捞业的按实际产量和收购价,扣除成本后计算收入。

• 财产性收入: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及投资账户增值等资本利得,按照实际数据计算。房屋、车辆、土地等财产租赁所得及转让所得,按租赁、转让协议(合同)计算;个人不能提供租赁、转让协议(合同)的或租赁、转让协议(合同)价格明显偏低的,按当地同类物品的市场租赁、转让价格计算。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知识产权收入,按照有效的租赁、转让合同或协议计算。

• 转移性收入:

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及各类养老保险金等,按照实际数据和有效协议计算。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根据相关核算办法计算,如被赡养(抚养、扶养)人不与赡养(抚养、扶养)人共同生活的,其赡养(抚养、扶养)费收入,按赡养(抚养、扶养)协议或有关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数额计算;无协议或法律文书规定的,或协议规定数额明显偏低的,按赡养(抚养、扶养)人的支付能力推算。实际支付的赡养(抚养、扶养)费高于前款规定的,按实际支付的数额计算。继承性所得、赠予所得、偶然所得,按照实际数据和有效协议计算。

此外,部分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范围,如政府给予的非报酬性奖励、见义勇为奖励金、省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因劳动合同终止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等。不同地区对于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可能有不同规定,具体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残疾人低保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残疾人低保的申请流程一般如下:

1. 准备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申请书、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残疾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有重大疾病还需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诊断书等。

2. 提交申请:申请低保应当以户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提出申请。此外,部分地区可通过政务 APP 或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申请,如湖南可通过 “湘易办” APP、湖南民政微信公众号等自助提交申请。

3.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入户调查人员不少于 2 人,其中至少有 1 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4. 公示与评议:

◦ 公示:村(居)委会对受理材料进行核对后,对申请人姓名、家庭基本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入户调查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作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村(居)务公开栏及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 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后,村(居)委会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开展民主评议。评议小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 9 人,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包村(居)干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政专干、村民组长、熟悉申请人家庭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组成。

5. 审核审批:

◦ 乡镇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村(居)委会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册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报批材料后复审,通过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做出审批决定,审批时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 县级审批:部分地区乡镇审核后还需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低保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6. 资金发放:县民政局每月通过低保系统导出当月人员名册,统计人数及低保金额,会同县财政部门,下拨当月低保资金,由财政部门造册打卡到户。

不同地区的具体申请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详细信息,以便顺利申请。


各地的低保政策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线上查询

1、政府官方网站:

访问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官方网站,通常会有专门的低保政策板块,详细介绍当地低保的申请条件、流程、标准等信息。部分网站还设有低保信息查询入口,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可查询低保状态等。

2、政务 APP:

不少地区推出了政务服务 APP,集成了低保查询和政策解读功能。如云南的 “一部手机办事通 APP”,可通过该应用查询低保相关信息并了解政策。

3、支付宝小程序:

在支付宝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里,有低保查询功能,按照提示操作,能获取低保信息及了解当地政策。

4、微信公众号:

关注当地民政部门的微信公众号,部分公众号提供低保政策查询服务,也会发布最新的政策动态和解读。

线下查询

1、民政部门:

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向工作人员咨询低保政策,工作人员会详细解答,并提供相关的政策文件和资料。

2、社区或村委会:

社区或村委会的工作人员熟悉当地情况,可向他们了解低保政策,他们还能提供申请低保的指导和帮助。

3、咨询热线:

拨打当地民政部门的咨询热线,工作人员会根据咨询内容,解答低保政策相关问题。

残疾标准评定标准


残疾类别有哪些?

残疾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文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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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残疾分类


按不同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或多重残疾


视力残疾

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双眼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听力残疾

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言语残疾

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流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包括:失语、运动性构音障碍、器质性构音障碍、发声障碍、儿童言语发育迟滞、听力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口吃等。


注:3岁以下不定残。



肢体残疾

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导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主要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智力残疾

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精神残疾

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多重残疾

同时存在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



2

残疾分级

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残疾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和残疾四级。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


视力残疾分类

按视力和视野状态分级,其中盲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低视力为视力残疾三级和四级。视力残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视野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视力残疾分级表



听力残疾分类

按平均听力损失,及听觉系统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不配戴助听放大装置)。


注: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一、二、三级的定为残疾人。


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 dB HL,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交流等活动上极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 dB 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 dB 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 dB 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言语残疾分类

按各种言语残疾不同类型的口语表现和程度,脑和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


言语残疾一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极重度损伤,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小于等于10%,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言语残疾二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重度损伤,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言语残疾三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中度损伤,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言语残疾四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轻度损伤,能进行简单会话,但用较长句表达困难。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肢体残疾分级

按人体运动功能丧失、活动受限、参与局限的程度分级(不配戴假肢、矫形器及其他辅助器具)。


肢体部位说明如下:
(1)全上肢:包括肩关节、肩胛骨;
(2)上臂:肘关节和肩关节之间,不包括肩关节,含肘关节;
(3)前臂:肘关节和腕关节之间,不包括肘关节,含腕关节;
(4)全下肢:包括髋关节、半骨盆;
(5)大腿:髋关节和膝关节之间,不包括髋关节,含膝关节;
(6)小腿:膝关节和踝关节之间,不包括膝关节,含踝关节;
(7)手指全缺失:掌指关节;
(8)足趾全缺失:跖趾关节。


肢体残疾一级

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

基本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一: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一级中的情况除外);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

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1)双小腿缺失;
(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二级中的情况除外);
(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

基本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1)单小腿缺失;
(2)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等于50 mm;
(3)脊柱强(僵)直;
(4)脊柱畸形,后凸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单手拇指全缺失;
(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小于等于1300mm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智力残疾分级

按0~6岁和7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发育商、智商和适应行为分级。0~6岁儿童发育商小于72的直接按发育商分级,发育商在72~75之间的按适应行为分级。7岁及以上按智商、适应行为分级;当两者的分值不在同一级时,按适应行为分级。WHO-DASⅡ分值反映的是18岁及以上各级智力残疾的活动与参与情况。


智力残疾分级表


适应行为表现:

极重度——不能与人交流、不能自理、不能参与任何活动、身体移动能力很差;需要环境提供全面的支持,全部生活由他人照料。


重度——与人交往能力差、生活方面很难达到自理、运动能力发展较差;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由他人照料。


中度——能以简单的方式与人交流、生活能部分自理、能做简单的家务劳动、能参与一些简单的社会活动;需要环境提供有限的支持,部分生活由他人照料。


轻度——能生活自理、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与人交流和交往、能比较正常地参与社会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间歇的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分级

18岁及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依据WHO-DASⅡ分值和适应行为表现分级,18岁以下精神障碍患者依据适应行为的表现分级。


精神残疾一级

WHO-DASⅡ值大于等于116分,适应行为极重度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精神残疾二级

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三级

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四级

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多重残疾分级

按所属残疾中残疾程度最重类别的分级确定其残疾等级。


注:最终具体的评测结果以评定机构的评定结果为准。



来源:《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 26341-2010)

编辑:龙泉驿残联






残疾证一二三四残疾标准

来源:【中国吉林网】

一、什么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答: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吉林省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户籍在吉林省的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同时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 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提高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吉民发〔2023〕68号),自2024年1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5 元。补贴资金采取社会化形式按月足额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四、哪些情形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已全额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孤儿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纳入伤残抚恤对象范围且已经享受补贴的,可按照相应层级的地方性文件继续发放补贴,但应按择高原则逐步进行归类整合。

五、哪些情况应该停发两项补贴?

答:出现“问题四”中所列不能享受两项补贴情形的,应该及时停发。此外:残疾人退出低保、残疾人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等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于次月停发补贴。残疾人证有效期满后,应于次月停发补贴;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并提出补贴申请的,应于申请之月计发补贴,同时可视情按照新发残疾人证登记的类别和等级对应的补贴标准补发最多不超过3个月的补贴。对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发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重新按照程序申请补贴。

六、到哪里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依自愿申请,经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收齐申请材料后,由乡镇(街道)初审、县级残联审核、县级民政审定。申请渠道如下:

1.窗口受理。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2.跨省通办。申请人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 受理地收齐申请材料后,将申请信息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

3.全程网办。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通”(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民政通”访问)等终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

4.高效办成一件事。开通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一网通办的地区,残疾人在新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同时,可以一并提交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材料。残疾人证办理成功且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条件的,直接流转至两项补贴申请程序。

七、残疾人本人无法办理申请怎么办?

答: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受托人应当提供与残疾人义务关系的有效证明,并配合开展相关信息核查。

八、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启用电子印章,系统生成电子表单形成电子档案的,可不填写纸质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城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补贴对象本人当地发放银行的银行卡(2025年1月1日起,逐步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7.政策告知承诺书。

九、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启用电子印章,系统生成电子表单形成电子档案的,可不填写纸质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补贴对象本人当地发放银行的银行卡(2025年1月1日起,逐步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6.政策告知承诺书。

注:根据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工作的通知》(民电〔2015〕212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吉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吉民发〔2016〕5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办发〔2023〕13号),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长期照护证明》。

十、对违规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行为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配合工作人员定期开展生存验证工作。申请人或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残联、乡镇(街道)等机关主动告知户籍地变更、残疾等级变更、低保享受状况变更、监狱服刑、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残疾人死亡等应当告知的情形。对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原批准机关应当依法依规停止发放补贴,并加大对非法获取补贴资金的追回力度,视情将其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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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郭雍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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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级残疾标准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现行标准(截至2025年),残疾证主要按残疾类别与等级划分,具体分类如下:


身份证证件号为身份证号➕两位数字

即最后两位数字分别代表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

比如最后两位是21,即听力一级残疾

除了精神残疾是红色背面外,都是蓝色背面


一、按残疾类别划分(7大类)

1. 视力残疾

涵盖全盲、低视力(矫正后视力低于0.3),需医疗机构眼科检测报告。


2. 听力残疾

包括完全失聪或听力损失>90分贝(一级最重),需耳科诊断与听力图。


3. 言语残疾

涉及语言功能丧失(如失语症、构音障碍),需神经科或康复科评估。


4. 肢体残疾

含四肢残缺、畸形或运动功能障碍(如截肢、脑瘫后遗症),需骨科或康复科鉴定。


5. 智力残疾

以IQ值为标准(<70),需专业机构智力测试及社会适应能力评估。


6. 精神残疾

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等持续1年以上未愈者,需精神专科医院证明。


7. 多重残疾

同时存在两种及以上残疾类别(如盲聋双重残疾),需综合医学鉴定。


这是以前的残疾证,纸质版


最新一代的残疾证和身份证一样,是卡。方便全国通用。


二、按残疾等级划分(4个等级)

- 一级:完全丧失功能,需终身监护(如植物人状态)

- 二级:重度功能障碍,生活部分依赖他人(如高位截瘫)

- 三级:中度功能障碍,可有限自理(如单侧截肢)

- 四级:轻度功能障碍,基本能独立生活(如轻度听力障碍)


三、证件功能与政策

- 全国通用: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已实现社保卡融合


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


- 优惠政策:涵盖公共交通(地铁/公交减免)、景区免票、个税减免、就业扶持等

(国家政策还是非常好的,各种福利会越来越多,比如每年一次的免费技能培训等等)

- 申领流程:需持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社区申请→区级残联鉴定→公示后发证


注:2024年起推行的电子残疾证可通过「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APP同步使用,实体证有效期10年,到期需重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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