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行为交易法,价格行为交易之趋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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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行为交易法,价格行为交易之趋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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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

据市场星报讯 高考、中考临近,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维护广大考生、家长价格权益,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进一步规范餐饮、住宿、交通、泊车等涉考行业领域价格行为发布提醒告诫函。

《告诫函》指出,各相关市场经营者要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落实价格管理主体责任,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各相关市场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相关市场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实施各类价格欺诈行为。不得哄抬价格。

对于电商平台,《告诫函》指出,各相关市场经营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对于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等相关市场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落实相关价格优惠政策,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会员管理,推动价格行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

高考、中考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家长予以监督,如发现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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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中考临近,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维护广大考生、家长价格权益,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进一步规范餐饮、住宿、交通、泊车等涉考行业领域价格行为发布提醒告诫函。

《告诫函》指出,各相关市场经营者要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落实价格管理主体责任,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各相关市场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相关市场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实施各类价格欺诈行为。不得哄抬价格。

对于电商平台,《告诫函》指出,各相关市场经营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对于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等相关市场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落实相关价格优惠政策,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会员管理,推动价格行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

高考、中考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家长予以监督,如发现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王玮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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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5月20日消息(记者董楠)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召开5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表示,一些企业陷入“内卷式”竞争,有的以低价、超低价、甚至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有的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这些都突破了市场竞争的边界和底线,扭曲了市场机制,扰乱了公平竞争秩序,必须加以整治。

针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的“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工作安排,涉及新能源、汽车等相关领域,李超提到,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新能源汽车、光伏企业注重技术研发。

李超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针对问题症结,因业施策、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和提质升级。

一是坚持创新引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增加高端产能、优质供给,不断开拓多元化市场,增强发展韧性。

二是加强地方约束,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今年1月,我们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要求各地区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红线底线违规实施财政、税费、价格、土地、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针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屡禁不止、花样翻新等情况,集中力量开展攻坚整治。

三是优化产业布局,遏制落后产能无序扩张。发挥质量、标准支撑作用,以市场化方式促进兼并重组,加快淘汰炼油、钢铁等行业低效落后产能;科学论证煤化工、氧化铝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防止盲目新建;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新能源、汽车、光伏企业注重技术研发。

四是强化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竞争生态。重拳整治劣质低价等市场乱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侵权假冒、制假售假行为,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共同维护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秩序,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的活力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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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切实降低终端企业电费负担,2021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效。

2025年4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优化我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工作指引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5〕14号),对涉及终端用户用电价格的计算方式进行优化调整。为此,市市场监管局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沪市监垄价〔2021〕508号)的告知书内容做相应调整,并分发非电网供电主体,调整内容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的非电网供电主体收取电费的最大上浮幅度从不得超过10%调整至不得超过6%

二是非电网直供电终端用户安装的表计具备峰谷分时电价和容量电价计量条件的,非电网供电主体可按照《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中规定的峰谷分时、容需量电价标准和相关计费规则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

优化方案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各非电网供电主体应密切关注国家和本市电价政策调整情况,根据政策要求及时做好价格调整和结算工作,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推进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中小企业用电成本。如果用户发现与非电网直供电环节收费有关的违法线索,欢迎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违规收费问题。

扫码查看《告知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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