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后非吸案件量刑变化,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修改有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薛宇

2021年3月1日后实施的非吸行为最高量刑突破原来的10年有期徒刑上限,最高可判15年有期徒刑(不考虑数罪并罚),由两档量刑改为三档。《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非吸罪立案标准:(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

根据2021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根据2021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界定标准,最高院尚未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正在制定中,如果参考先前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预估不低于500万。根据2021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当然,最终的量刑会综合考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存款人人数、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清退资金数额等犯罪情节、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刑法修正案十一 非吸

刑法修正案十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新刑法对非吸案有什么影响

非吸刑法修改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修改有

非吸最新的减刑法规

非吸罪最新司法解释

非吸的最新司法解释

刑法修正案十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 非法吸收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

"/>

公司章程修正案是什么,公司章程修正案在哪下载

大家好,由投稿人孙颖婉来为大家解答公司章程修正案是什么,公司章程修正案在哪下载这个热门资讯。公司章程修正案是什么,公司章程修正案在哪下载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规定的溯及力问题,刑法新增罪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规定的溯及力问题,刑法新增罪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规定的溯及力问题,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最新修正案)是继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后对我国刑法的又一次大范围修正,其涉及的刑法条文数量众多、内容广泛,新增的犯罪达17个之多。最新修正案正式生效施行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
  • 速览丨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及修改的罪名大竹县刑事律师,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比

    速览丨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及修改的罪名大竹县刑事律师,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比

    速览丨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及修改的罪名大竹县刑事律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下午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文13条,修改条文34条,其中新增及修改了哪些罪名?个别下
  • 大竹县刑事律师凌灿伟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两高最新罪名补充规定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大竹县刑事律师凌灿伟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两高最新罪名补充规定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大竹县刑事律师凌灿伟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两高最新罪名补充规定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央广网北京2月28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 修正案什么意思,修正案模板

    修正案什么意思,修正案模板

    大家好,由投稿人纪莉乐来为大家解答修正案什么意思,修正案模板这个热门资讯。修正案什么意思,修正案模板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刑十一修正案解读4】——“瑞幸造假事件”直接推动“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法定最低刑增加!

    【刑十一修正案解读4】——“瑞幸造假事件”直接推动“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法定最低刑增加!

    【刑十一修正案解读4】——“瑞幸造假事件”直接推动“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法定最低刑增加!,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文
  • 【刑十一修正案解读2】——安全生产犯罪行为修改,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

    【刑十一修正案解读2】——安全生产犯罪行为修改,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

    【刑十一修正案解读2】——安全生产犯罪行为修改,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文13条,修改条文34条。
  • 【刑十一修正案解读1】—公车抢夺方向盘正式入刑,不再笼统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刑十一修正案解读1】—公车抢夺方向盘正式入刑,不再笼统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刑十一修正案解读1】—公车抢夺方向盘正式入刑,不再笼统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文13条
  • 刑法修正案(十一)药品类犯罪修改,刑法修正案食药安全争议

    刑法修正案(十一)药品类犯罪修改,刑法修正案食药安全争议

    刑法修正案(十一)药品类犯罪修改,  1、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点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内容对照word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点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内容对照word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点之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主要的修改部分:  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被害人不在专属于妇女和儿童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被害人不在专属于妇女和儿童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被害人不在专属于妇女和儿童,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被害人不在专属于妇女和儿童  三女子洗浴会所性侵年轻男子,致其丧失性功能,涉嫌何罪?  编者语:《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