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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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官网入口
天津2020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分值公布,6月16日、17日、18日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查询。
2020年6月16日、17日、18日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查询2020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分值,网址为http://jzzjf.zwfwb.tj.gov.cn/index.html
积分分值公布期为三个工作日,开始时间6月16日9时,结束时间18日17时。分值公布期内,申请人对分值有异议的,可申请积分分值复核,逾期将无法查询分值和提请复核。按照“一制三化”改革要求,为便利企业群众,本期实行网上提交复核申请,不再进行窗口复核,复核结果将统一在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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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积分分值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居住证积分模块,网址为http://jzzjf.zwfwb.tj.gov.cn/index.html,点击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页面左侧栏目中的“积分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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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积分分值
1. 查询积分分值后确需申请复核的,点击查询结果下方的“申请复核”按钮,通过手机短信验证后申请复核。
2. 分值共有15项,请认真勾选认为分值有异议的项目并输入复核理由,点击“提交复核”按钮,提交复核申请。
244人本期不予积分入户,不予积分入户人员名单查询http://218.67.246.52/wu-score/systemNotice/detailPage?id=1130
来源 |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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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本期积分
2025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
将于4月30日17:00结束受理
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尽早申报
逾期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
申报居住证积分过程中常见问题
1.本月申报的话,社保分值会更多吗?
答:不会。本期申报的,计算社保分值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2.社会保险积分如何计算?
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每年最高积22分,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积10分、基本医疗保险积3分、失业保险积3分、工伤保险积3分、生育保险积3分;缴费满36个月的,自满36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积28分,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积12分、基本医疗保险积4分、失业保险积4分、工伤保险积4分、生育保险积4分。
补缴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的外省市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年限不予连续和累计计算。
3.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如何理解?
答: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是指:本期申请的,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连续正常缴费满12个月;
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是指:本期申请的,自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正常缴费满3年。
4.婚姻情况分值是如何计算的?配偶在津无工作单位,个人缴费满2年了,能加婚姻分吗?
答:积分申请人配偶为本市在职职工,且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24个月的,予以确认婚姻情况积分。计算积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申请人配偶补缴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的外省市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
因此,配偶在津无工作单位,个人缴费满2年的,不予积分。
5.持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答:(1)证书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本市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
(2)须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权威网站确认,即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能够查询到;
(3)证书的职业(工种)应对应市人社局公布的天津市年度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受理期间目录调整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录为准。
6.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加分?
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指标,是指申请人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情况。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予积分。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须经人社部人事考试权威网站确认真实有效且类别与本人当前工作岗位相一致。申报单位可以通过积分专栏相对应的下拉菜单进行选择,据实填写。
7.签订承诺书应注意什么?
答: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资料下载”分别下载承诺书(申请人)、承诺书(申请单位),申请人本人填写并签字后拍照上传;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
来源 | 新政服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注册登录不了
天津2021年第一期
居住证积分分值公布
2021年5月31日
6月1日、6月2日
可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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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分值公布通知
2021年5月31日、6月1日、2日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查询2021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分值,网址为http://jzzjf.zwfwb.tj.gov.cn/index.html
积分分值复核期为三个工作日,开始时间5月31日9时,结束时间6月2日17时。分值复核期内,申请人对分值有异议的,可申请积分分值复核,逾期将无法提请复核。为便利企业群众,本期实行网上提交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统一在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公布。
一、查询积分分值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访问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居住证积分模块,网址为http://jzzjf.zwfwb.tj.gov.cn/index.html,点击页面左侧栏目中的“积分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二、复核积分分值
1. 查询积分分值后确需申请复核的,点击查询结果下方的“申请复核”按钮,点击后进行短信验证,验证码将发送至申请人信息中的手机号码,在页面中填写验证码,验证通过后可申请复核。如短信未收到,请耐心等待,请勿短时间内多次重复点击,短信平台限制每天短信发送数量,多次重复点击将导致当天无法继续接收验证码。
2. 分值分项复核,请认真勾选对分值有异议的项目并输入复核理由,勾选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复核”按钮。提交复核应一次性勾选所有有异议需要复核的分数项,请勿多次重复提交。
本期不予积分入户人员名单查询http://jzzjf.zwfwb.tj.gov.cn/systemNotice/detailPage?id=1160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1年5月30日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登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的工作部署,持续改善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人社局会同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单位,经过专题调研、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对我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进行了调整。
降低积分门槛,提高就业、居住分值,增加了“租房居住”指标内容……我市对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进行调整,更有利于解决在津5年以上举家迁徙的“追梦人”的落户问题,为短期内经济上暂不宽裕的“年轻人”带来了获得感和幸福感,并与“海河英才”行动计划错位推进、形成互补。同时,按照我市“一制三化”政务服务改革要求,此次开发并启用了新版居住证积分联办系统, 7×24小时全天候智能化网络通办模式,让企业、群众办事由“最多跑一次”到 “一次不用跑”。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注:
1.申报指导分值为110分,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2.本表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指标分值调整
1降低门槛
按照“增加规模、调整结构、有利发展”的总体思路,将积分申报指导分值由140分降为110分,降幅率达21.4%;在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的前提下,不再设积分入户总量指标限制。(详情)
积分指标由原来15项减为11项,取消了“纳税”和“知识产权”2项指标,合并了“住房”“落户区域”“居住签注”3项指标内容;申请人不再提交个人信用报告,取消了因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产生的负积分。
降低积分入户门槛,让更多长期在津工作的外地人尽快落户津门成为“天津人”。
2增加分值
将“社会保险”指标分值由原来每年最高积12分增加到22分,缴费满36个月的,由原来每年最高积18分增加到28分,增幅率达133%。
夫妻双方均在我市就业,符合“婚姻情况”的指标分值由原来积10分增加到20分,增幅率达100%;“住房公积金”指标分值由原来每年积2分增加到3分,缴存满60个月的,每年积4分,增幅达100%。
增加上述与就业相关的积分分值,更有利于解决在津5年以上举家迁徙的“追梦人”的落户问题。
3调整“积分计算”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新设立了“居住”指标,增加了“租房居住”指标内容,在我市租房居住每年可积6分;将 “购房居住”指标内容一次性积分调整为按购房年限和区域积分。
住房在市内六区的,每年积10分;住房在环城四区的,每年积11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
租房居住可以按年确定积分,为短期内经济上暂不宽裕的“年轻人”带来了获得感和幸福感。
此外,本次调整与“海河英才”行动计划错位推进、形成互补,减少了“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工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等4项指标内容分值,既符合我市紧缺职业技能人才需求导向,又有利于优化我市劳动力资源结构。
经办服务流程简化
1启用新版居住证积分联办系统
按照政务服务“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的要求,本着“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原则,开发并启用了新版居住证积分联办系统。新系统改变了传统申报受理模式,申请人不必提前预约到现场排队提交材料,全天候网络智能化服务平台,让申请人足不出户随时随地轻松办理积分落户。
2简化流程,减少环节
通过对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进行调研,认真倾听企业群众意见和建议,简化流程,减少环节、优化服务,将“网上预审、预约交件、现场等候”三个环节化繁为简,改为由申报单位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jzzjf.zwfwb.tj.gov.cn),直接在线注册、填写信息、测评分值、上传材料,提交审核后即可完成全部积分申报工作。
3缓缴社保月份视同为连续缴纳月份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扎实推行积分申报“网上办、邮寄办、电话办”,线上线下快捷通畅。落实我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将申报单位缓缴社会保险月份视同为连续缴纳月份,予以受理并确认积分分值。推出每日不设置申报数额限制实招,通过加派人手加班加点来满足企业群众落户需求,以实际行动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温馨提示
我市居住证积分入户工作为社会公益性服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河东区红星路79号)和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受理积分申报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中介代办。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办理积分入户名义收取费用均属违法行为,提醒广大申请人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服务专线:88908890、12333
综合 |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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