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异议可以重新鉴定吗2025,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编辑:蒋雨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异议可以重新鉴定吗2025,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异议可以重新鉴定吗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结果有异议时,可以重新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进行鉴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二、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交通伤残鉴定有异议可以依照相关程序和条件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关于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有异议的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对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对鉴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再收到伤残鉴定结论之日后三日内,申请重新伤残鉴定。如果经县级以上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以重新进行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四、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1、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时,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反映;(2)也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3)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的条件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的条件有以下:1、时间条件,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超期不会处理;2、形式要求,递交书面复核申请,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3、递交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4、内容要求,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5、次数限制,只能复核一次,不能复核一次后认为不公正而再次申请复核。

五、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认为这个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文书是不符合法律也不符合当时的情况的,可以在接收到这个法律文书时候的三天时间内向相关的上级机关申请重新审核,如果过了这三天,相应机关将不予受理,故该文书是正常产生效力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六、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异议应当怎么办

一、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异议应当怎么办1、对交通伤残鉴定有异议可以依照相关程序和条件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这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应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的理由,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二、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程序是怎样的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4、裁决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交警可以依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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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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