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能作保证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或单位可被选为保证人:首先,该保证人必须具备与所担保之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其应拥有足够的债务清偿能力以保证债务的履行;最后,他/它不能是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作为保证人的自然人或单位。
行政机关法人原则上不可成为保证人,但若经过国务院特别批准,为了实现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进行再借贷的目的,则可以例外。
二、哪些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一般保证的前提下,若债权方未能在保证期间内向担保人提出仲裁或起诉请求,则该一般保证人将不再负担任何担保责任;同样地,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中,若债权人未能在保证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该连带责任保证人也将无需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三、如何才算向保证人主张过债权
在正常的民间借贷业务中,当债权人对债务人为之提出要求履行某项义务的主张时,事实上此举已使得原本处于未行使权利的情形得到改变,从而产生了诉讼时效被暂时中断的法律效能。
那么,为了证明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提出过此类权利主张,他们可以采取哪些具体的方法呢。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途径:首先,债权人可以通过口头形式直接向债务人表达自己的权利主张,同时必须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并邀请相关人员作为见证人以备查验;其次,债权人也可向债务人递交书面的权利主张文件,要求债务人在该文件上签名、盖章确认,或者即使债务人未能在文件上签字、盖章,但只要能够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件已经实际送达到债务人手中即可;此外,债权人还可以选择通过邮寄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来主张自身的权利;最后,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则可以考虑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债务人居住地所在省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媒体上发布关于权利主张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明债务人住所地省级影响力大的媒体刊登权利主张公告的。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哪些人能作保证人的证据
●那些人可以作为保证人
●可以成为保证人的有
●什么人可以作为保证人
●那些人不能做保证人
●可做保证人的是
●谁可以担任保证人
●那些人可以作为保证人
●下列哪个人可以做保证人
●可以作保证人的是
●哪些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责呢
●保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保证人在什么情况下不承担或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人免除责任的情形
●保证人免责事由
●下列何种情况下保证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六种情形及七个例外
●保证人免责的情况
●下列哪些情形,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下列何种情况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
来源:中国法院网-如何才算向保证人主张过债权,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及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