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案件办理流程2025,工伤案件办理流程
工伤案件办理流程包括:收集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赔偿计算、与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步骤包括: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申请时效和回复日期。
法律分析
第一步: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作证、工作服、工资表、考勤表、押金条、通知书、人证)
第二步:进行工伤认定
第三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第四步:依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
第五步:与单位协商
第六步: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劳动关系证明/工作期间受伤证明: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作证、工作服、工资表、考勤表、押金条、通知书、人证。
#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文件。
#以上都没有的情况下,可以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调查,从而取得劳动关系证明。
#仍然不行,则申请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
第二步:工伤认定申请:
1、提出申请: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2、提交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申请时效: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提出则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公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4、回复日期:
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向用人单位送达举证通
知书进行调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
材料。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5、取得工伤证。
不服可复议(60日内)或行政诉讼(3个月内)。
6、相关法条: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1、提出申请:
经治疗,伤情比较稳定后,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书)。
2、鉴定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时效: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4、取得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第四步:依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案件流程
法律分析:工伤案件办理流程:
一、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二、进行工伤认定。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四、依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
五、与单位协商。
六、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案件办案流程
法律主观:办理工伤案件应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工伤的时效为一年,一定要抓紧时间进行程序;第二,工伤程序复杂:如何受害职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受害职工先要向当地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 事实劳动关系 的认定,认定在事发时受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为工伤后再向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3定,之后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赔偿,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第三,关于工伤待遇: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食宿费用。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 5、辅助器具费用。6、护理费。 7、工资福利。你陈述的伤残等级应七级至十级的档次,除享受以上1至7项待遇外,七级至十级伤残:要享受一次 伤残补助金 , 劳动合同期满 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关系 ,但要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四、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1、申请,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职工或亲属;2、提交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或协议、医院证明等;3、等待有关部门的审核和调查,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工伤认定流程
法律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流程是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认定、申请救济,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三十天内,应该及时向所在的社会保障机关申请工伤认定。在认定工伤的基础上,视工伤的情况申请伤残等级认定,若工伤不影响劳动能力也可以不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申请救济。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六、工伤案件处理流程
1、发生工伤后,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若单位已买工伤保险,可要求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若没有,则需尽快搜集劳动关系证据,一年之内申报工伤。需注意的是,不管单位有没有买工伤保险,员工都可以申报工伤,这是以后索赔的前提条件。必须注意要在一年之内申报。很多劳动者认为这个流程太麻烦,但我想说的是,最好按流程处理,因为今后可能会有一些并发症或伤情复发的可能,若现在认定为工伤,社保局存档了,之后还可以要求赔偿。此外,工伤保险不同于意外保险,有些单位为逃避交纳社保的责任,可能只为员工购买意外保险,这是对劳动者很不利的。因为,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后,若几年或很多年后旧伤复发,还是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责任。但意外险不可能有此效力。
2、待社保局认定为工伤,且医疗期满后可向社保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是社保局指定的鉴定机构,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鉴定机构,共分十级,最高级别为1级,最低为10级。很多劳动者会认为鉴定越早越好,但其实不然。因为损害是一定的,早鉴定晚鉴定结果都一样。但是,很多地方如笔者曾执业的深圳地区是以鉴定那天作为医疗终结期的,若过早鉴定,医疗期内的待遇也将提前终止。所以,为了自己的健康,建议受伤员工安心接受治疗,待身体大致康复后再申请做鉴定。
3、不同的伤情,医疗期也不同。医疗期内,员工无需上班,单位若有此要求的,员工亦可拒绝。医疗期内,单位需按照员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待遇发放工资,很多单位提出只发底薪或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都是不合法的。医疗期内,员工需住院治疗的,最好住院治疗。因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都可以要求支付。若未住院,这两项都比较难以争取。
4、劳动能力鉴定后,若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未评上伤残等级,只能要求停工留薪(即医疗期内)的工资、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及医疗费。若评上伤残等级,可去社保局办理理赔手续。
5、理赔事项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社保局只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单位未买工伤保险的,由单位赔付。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未买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承担。这三项补助金,各省规定不一样,具体以自己所在地为准。社保局需根据员工工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很多劳动者会发现为什么自己的工资很高,赔付那么少呢?这是因为社保局是按照员工交纳社保的基数赔偿的,但是现实中单位基本上都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交纳社保。所以,在有此项争议时,员工可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了的,可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差额。
6、工伤的定义一般情况下,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比较特殊的情形有: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之内死亡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不负主要责任或全责的。
7、单位未注册的,另文予以论述。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工伤案件办案流程
●工伤案件流程图
●工伤案件需要多长时间
●工伤办案思路
●工伤的案子程序怎么走
●工伤案件怎么收费
●工伤案件诉讼流程
●工伤程序流程
●工伤程序怎样走
●工伤案件如何赔偿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工伤案件流程图,工伤案件怎么收费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