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保险工伤怎么赔偿
如果发生无保险的工伤,赔偿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用人单位赔偿
1. 治疗费用
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全部医疗费用。这包括挂号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各项费用。
2.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 伤残津贴等
如果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用人单位要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还需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法律保障
若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下班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如果下班途中骨折被认定为工伤,赔偿包含以下方面。
(一)医疗费用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费用。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伤残津贴(若构成伤残)
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至六级伤残的,可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依此类推。
(五)其他费用
例如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单位需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三、工伤九级赔偿怎么给
工伤九级赔偿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两项补助金是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
3.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 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
5.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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