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共同债务一方不承认如何认定
当夫妻双方离婚时,若一方主张某项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另一方不承认,那么不承认的一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举证:首先,当事人可以依法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其次,该债务还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是共同生产经营。如果证据充足,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抵押担保怎样才能免除担保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当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后,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保证人需根据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这意味着保证合同生效后,保证人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不过,在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中,以下几种情况会依法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需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需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不过,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3.对于一般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上述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上述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是主合同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对于这两种情形,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三、抵押房屋拍卖担保怎么处理
抵押权人在房屋被拍卖时,可以通过行使抵押权,优先获得房屋出售价格的清偿。抵押权是指债权人不转移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担保财产的占有,而设立的一种担保物权。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双方约定要实现抵押权时,抵押权人依法享有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若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那么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或抵押权实现时,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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