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张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终获终止侦查决定,公民有偿代理非法经营罪判决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皮明南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嘉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羁押于嘉善看守所。

  办案经过: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接受张某及其家属的委托,作为张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第一时间介入,会见了羁押于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在了解了案情后,从张某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获利情况、归案后的态度等方面,积极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跟进。

  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张某感到紧张、害怕且无助,张涛律师通过向张某传达家人的关爱,解释相关法律,告知其当前所处的刑事阶段并向其释明所拥有的合法权益及后续辩护策略,帮助张某渐渐调整好了心态,为张某建立起了面对后续流程的信心。

  办案结果:

  在向办案机关递交了法律意见并进行了有效沟通后,在2020年8月18日,成功为张某争取到了终止侦查的决定。张某得以回到家中,陪伴在家人身边。张某及其家人对本案的结果及张律师的专业能力均表示非常满意。

  相关法条: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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