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羿、吴某林、张某华侵犯著作权罪案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董乐俊

蔡某羿、吴某林、张某华侵犯著作权罪案

基本案情

2018年7月始,被告人吴某林以营利为目的,建立多个影视资源微信群,并提供多部盗版影片,以每人收取2至13.14元不等的会员价吸纳会员共计3800余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被告人吴某林向会员传播《流浪地球》《飞驰人生》《疯狂的外星人》《新喜剧之王》《神探蒲松龄》《熊出没·原始时代》《廉政风云》等多部影视作品。

2019年2月5日至6日期间,被告人张某华向被告人吴某林支付会员费13.14元,成为被告人吴某林建立的影视资源微信群的会员,获取了《流浪地球》《飞驰人生》《疯狂的外星人》《新喜剧之王》《神探蒲松龄》《熊出没·原始时代》《廉政风云》等影片,并于2019年2月6日至7日期间将上述影片提供给“麻花影视”APP,并获得“麻花影视”APP奖励的1000“麻花币”。“麻花影视”APP在获得上述影片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视频APP向会员播放《流浪地球》《飞驰人生》《疯狂的外星人》《新喜剧之王》《神探蒲松龄》《熊出没·原始时代》《廉政风云》等影片。

“麻花影视”APP作为一款以营利为目的的视频播放软件,截至2019年2月14日,累计传播700余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影视剧作品。截至2019年2月12日,《流浪地球》的点击播放量为526.25万,《飞驰人生》的点击播放量为255.93万,《疯狂的外星人》的点击播放量为332.58万,《熊出没·原始时代》的点击播放量为109.79万,《廉政风云》的点击播放量为75.69万。被告人蔡某羿在明知“麻花影视”APP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下,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期间,作为“麻花影视”APP工作人员,从事“麻花影视”APP客服以及APP运营、编辑工作。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蔡某羿、吴某林、张某华犯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被告人蔡某羿、吴某林、张某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一、被告人蔡某羿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二、被告人吴某林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三、被告人张某华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四、扣押在案的吴某林的手机1部、张某华的手机1部予以没收。。

裁判理由

法院认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具体到本案,“麻花影视”APP作为一款以营利为目的,以侵犯他人著作权为主要经营活动的视频播放软件,应当以个人犯罪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华为了获取利益,明知该款APP的获利方式来源于广告或植入的游戏,仍提供盗版影片给“麻花影视”APP,被告人蔡某羿作为“麻花影视”APP的工作人员,明知“麻花影视”APP侵犯他人著作权,仍从事客服、运营等工作,被告人张某华与蔡某羿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的共同犯罪。“麻花影视”APP中《流浪地球》等影片点击量高达数十万至数百万,被告人蔡某羿与张某华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被告人蔡某羿、张某华、吴某林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电影作品,其中被告人蔡某羿、张某华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吴某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本案被告人蔡某羿、张某华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张某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本院对被告人张某华予以减轻处罚。三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罪行,本院均予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本院予以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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