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免征增值税项目,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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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怎么填
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该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有望能得到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增值税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完善税收优惠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法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同时,草案还规定了免征增值税项目: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来源:央视新闻)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该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有望能得到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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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完善税收优惠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法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草案还规定了免征增值税项目: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责任编辑:张宁
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含税吗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该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有望能得到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增值税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完善税收优惠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法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同时,草案还规定了免征增值税项目: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
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免征增值税项目有哪些?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部门查阅有关政策答复口径,税务总局对2019年1月—2024年7月税务总局对外发布的即问即答进行了全面梳理确认,编制形成了涵盖8大类34个专题294个现行有效答复口径的《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今天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相关问答。
【问题1】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是什么?
答:增值税起征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即: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无论是此前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3万元(季度6-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还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季度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并没有调整增值税起征点。
【问题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月(季)销售额的口径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计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问题3】境外单位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政策?
答:按照现行政策,境外企业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均由扣缴义务人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问题4】转登记规定中累计销售额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
答:累计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问题5】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
答: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题6】增值税免税政策是否只针对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答:该规定不仅针对按月纳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于按季纳税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问题7】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能否免征增值税?
答: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受免税的;如果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季度中某一个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是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的。
【问题8】新办或注销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是按照实际经营期享受还是按季享受优惠?
答:从有利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角度出发,对于选择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季度中间成立还是季度中间注销的,均按30万元判断是否享受优惠。
【问题9】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一月份有销售,二月三月办理停业登记,能否享受按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按照政策规定,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如果一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30万元,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问题10】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规定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时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转自: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 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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