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律师事务所咨询免费,盈科常熟律师事务所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邹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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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近日,常熟市碧溪街道聚和佳苑社区开展“文明交通 平安出行”律师交通安全普法讲座,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共有60余名居民参加此次讲座。

此次讲座由北京盈科(常熟)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艳作为讲解员。讲座伊始,陈艳首先向大家强调了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接着用一系列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为例,直观地向大家展现了交通事故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讲解了安全出行、紧急避险等方面的交通知识,提醒大家要将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等安全措施牢记于心,以此保障每一次出行都能平平安安、顺顺利利。参加活动的张阿姨说:“今后,我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普法讲座,对增强辖区居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守法自觉性起到了积极作用。聚和佳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以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开展常态化的科普宣传活动,为创建平安、文明的社区奠定坚实基础。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添翼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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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连续三次被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并作为治国理政重要内容。深化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已在全社会达成广泛共识,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近年来,常熟法院持续提升审判工作理念、优化司法服务、传递司法温度,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事纠纷,维护女性人身安全、人格尊严和财产权利,落实困境妇女救助,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法律政策需要靠一个个案件落实,公平正义需要靠一个个案件彰显。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常熟法院通过梳理近三年审结的案件,精心选出10件在妇女权益保护方面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向社会公布,并邀请妇联、民政等专家对其中5件案件进行点评,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赠与行为无效、离婚时妇女权益保护、离婚损害赔偿、妇女人格权益保护、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困境妇女生存权益保护等方面,这些案件不仅彰显了人民法院保障妇女权益的坚强决心,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和情怀。

下一步,常熟法院将进一步延伸职能,不断拓展“家事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中心”与“少年家事审判中心”的治理与审判纵横格局,为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做好前端法治化引领,引导社会牢固树立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全力守护广大妇女合法权益。



十大典型案例


目 录

案例一

女职工哺乳期履行请假手续且休假确有必要,不应认定为旷工

案例二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另一方起诉返还财产的应予支持

案例三

审慎审查离婚后一方“被负债”,依法维护女性合法财产权益

案例四

离婚后一方怠于出售房屋造成损失的,法院依法裁判分割房产维护女方财产权益

案例五

过错方出轨,离婚时依法支持无过错方多分共同财产

案例六

遭受家暴,妇女离婚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案例七

从严处置侮辱诋毁行为 依法维护妇女名誉权

案例八

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制止婚内家暴

案例九

子女达成赡养协议的,依法支持赡养费分担保障老有所居

案例十

坚守司法温情呵护重疾女患 肩负社会责任保障妇女生存权益



精彩发言


案例一点评


杨晓锋:常熟市政协委员、江苏圣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民建外经支部主委


本案中该机械公司以女职工请假不符合规章制度不予准假,又以女职工旷工为由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本案的判决对保护女职工的健康权和休息权等具有典型的意义,判决书的公布有助于更好地宣传对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的指引作用。



案例三点评


钱思雯:常熟理工学院副教授、江苏益友天元(常熟)律师事务所律师


该案例中,法院通过查明事实,对不当行为予以有效规制,也倡导了在婚姻纠纷处理中,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解决问题,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维护了婚姻法律关系中的公平正义与正常秩序,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正确的示范与引导,告诫人们在法律框架内行事,不可妄图通过不正当手段破坏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案例六点评


徐云:市妇联发展权益部部长


金某与徐某的离婚纠纷案不仅是一起个案,更是妇女同志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作为广大妇女同胞的娘家人,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联合公检司法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凝聚妇女儿童维权合力,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支持,鼓励她们依法维权。我们也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权益保护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尊重、有爱、平等的和谐社会。



案例九点评


顾君才:市民政局党政办主任


孝亲敬老、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文明社会的普遍现象,也是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赡养(扶养)人之间对赡养(扶养)问题有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努力营造孝亲敬老的浓厚氛围,推动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案例十点评


张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


法院通过司法调解与社区联动的创新实践,切实维护了妇女的生存权益,彰显了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人本价值与社会责任担当。推动了司法与社会的协同共治,用司法温度化解社会矛盾,破解弱势群体“案结事未了”的难题。另外,法院能引导当事人正视婚姻解体时的道德义务,对患病配偶予以必要扶助,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供稿|民一庭

编辑|陈夏芝

排版|戴晓洁

审核|赵丽丹

江苏新天伦常熟律师事务所

核心提示:“两头婚”一方面使夫妻双方对原生家庭的归属感更强;另一方面,双方父母对子女的依赖也更强,这直接导致父母对子女婚姻介入过多,成为“两头婚”家庭面临的新问题。

  男女结婚,男方不言娶,女方不言嫁,没有彩礼,也没有嫁妆,婚后两家轮流住……近期,“两头婚”登上微博热搜,关于“两头婚”的讨论热度不减。

  其实,“两头婚”并不是新鲜事物,也不是江浙一带独有,在广西、四川、湖北等地均存在,只是叫法不同,比如在广西北部桂林全州县东山乡瑶族地区,称为“两头扯”,在川西邛崃、成都等地农村称为“两头走”或“一窝子两头走”,在湖北中南部地区称为“两来两往”,还有一些地区称为“两边跑”“两边走”“两边挂”。

  这种婚俗模式,是“独二代”进入婚恋年龄后产生的“独特”事物,成为独生子女家庭的婚嫁选择之一。近日,记者就“两头婚”涉及的法律问题采访了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魏小军,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兆华。


“两头婚”早已存在

  王兆华常年在江苏省常熟市工作生活,代理过不少“两头婚”离婚案件,身边也有不少人选择“两头婚”。

  在常熟,“两头婚”被称为“两头蹲”。王兆华解释说,“蹲”就是居住的意思,“两头蹲”意为两边都住。

  在王兆华看来,“两头婚”类似于婚姻上的“AA制”——双方家庭各办一场婚礼,双方都置办家具,互相送彩礼或者互不送彩礼。在浙江,“两头婚”还有另一种叫法,叫“两家并一家”。

  魏小军已在浙江工作生活10余年,作为婚姻家庭法学领域专家,他认为,“两头婚”的出发点与双独生子女家庭中父母不希望姓氏断绝、不舍子女离开身边有关。

  在王兆华的印象里,20世纪90年代以后,常熟当地就有不少家庭实行“两头婚”。

  在曹锦清、张天乐、陈中亚编著的《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一书中提及,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在浙北陈家场观察到一对1988年结婚的独生子女夫妻采用了两头安家的婚姻形式,被当地人称为“夜夫妻”。他们还预测,“从村民为这一奇特婚姻方式创造的一个专有名词本身,可以推断未来独生子女婚姻的某种新模式”。

  而社会学者赵春兰论文《论婚姻与生育的社会属性——少子化背景下浙北乡村婚育模式嬗变的田野观察》中提到,位于浙江北部、杭州西郊的水村,在2000年左右出现夫妻“两头婚”和孩子“两头姓”的婚育方式。据其调查,当地“80后”人群中,以“两头”形式结婚的比例达到70%-80%。


     双方父母矛盾成离婚主要原因

  在魏小军看来,与传统的“男娶女嫁”婚俗形式相比,“两头婚”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两头婚’使女性对子女姓氏的决定权更大程度地得以落实,这也吻合了民法典平等保护夫妻对子女监护权的立法精神。”

  根据民法典1015条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对父母来说,对子女的姓氏决定权是平等的。但在传统婚俗形式下,子女一般随父姓,随母姓的相对较少,女方如果想要行使这个权利,会受到舆论压力和现实阻力。

  “‘两头婚’的兴起,让这种压力和阻力变小,为女方行使决定子女姓氏的权利提供了支持。因此,从对子女的姓氏决定权上来说,从形式上的‘男女平等’更接近实质上的‘男女平等’。”他解释说。

  “‘两头婚’不仅提高了婚姻自由的水平,在某种程度上能推动男女平等,也在一定程度提高了女方的话语权和女性地位。从男方角度来说,不用支付彩礼,减轻了经济负担。”魏小军表示。

  王兆华则辩证地认为,“两头婚”一方面使夫妻双方对原生家庭的归属感更强;另一方面,双方父母对子女的依赖也更强,这也导致父母对子女婚姻介入过多,成为“两头婚”家庭面临的新问题。

  王兆华每年约代理40起离婚案件,因“两头婚”矛盾离婚的占一半,且很多“两头婚”是由于双方父母参与过多导致的离婚。“原本夫妻之间的小问题会被放大成两个家庭的问题,夫妻俩和好的可能性较小。”

  魏小军认为,姓氏纠纷也是“两头婚”引发的新问题之一。不过,在他平时代理的离婚案件中,因姓氏纠纷引起的离婚并不多,只占比5%左右。姓氏纠纷只是导致离婚的一个诱因,并非核心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双方父母对于子女的影响较大,或直接介入夫妻双方的争执过程,使双方感情破裂。

  根据常熟市人民法院2015年的统计,常熟全市约60%的离婚原因为“两头蹲”导致的孩子姓氏问题、双方父母矛盾等。

  该院2015年公布的涉民生十大案例中,也有一起因“两头蹲”矛盾而导致离婚的案件。2009年,常熟当地青年小龚和小殷经朋友介绍后恋爱结婚,约定“两头蹲”。2010年小龚生育女儿,孩子随女方姓。随着孩子的出生,因为一些“芝麻事”闹得不可开交,进而使两人乃至双方家庭的矛盾逐渐产生,最终以离婚收场。

  时任常熟市人民法院海虞人民法庭庭长的徐晓东点评此案时表示,以往婚姻形式如果双方没有实质问题,往往比较好劝解,但是“两头蹲”形式会造成夫妻双方归属感普遍较差,都觉得自己像外人,一旦发生矛盾,就容易升级为双方家族的矛盾。


     夫妻义务仍受现行法律约束

  在微博与视频平台上,不少网友认为目前网络上对于“两头婚”存在误解,一些江浙本地了解“两头婚”的网友甚至“现身说法”,反驳网络中对于“两头婚”的误解。

  抖音上一位浙江博主分享了身边朋友的经历。她表示,“两头婚”形式在浙江兴起已10余年,已经非常普遍,而她身边的朋友很多是“两头婚”,结婚后并非一定跟老人一起住,也并不是一定要生二胎。

  记者注意到,不少“两头婚”的亲历者对她的观点表示赞同。

  “‘两头婚’与普通婚姻并没有什么区别,主要是站在女方的角度来满足女方父母的心理需求。”魏小军也认为,目前网络上对“两头婚”的“误解太深”。

  他表示,虽然“两头婚”在浙江不同地区以及不同家庭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浙江农村地区,子女独立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夫妻婚后可能会两家轮流住,但在近郊或中心城区的“两头婚”家庭,夫妻结婚后基本上独立居住生活,双方财产也不会独立,孩子虽然分开姓,但不会分开抚养。

  “事实上,‘两头婚’与非‘两头婚’区别不大,只是一种说法,其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王兆华也认为,目前网上对“两头婚”的描述并不客观。

  此外,对于婚后夫妻双方义务及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的处置,魏小军和王兆华均认为,与传统婚俗形式没有区别,夫妻双方义务仍受现行法律约束。

  王兆华说,在“两头婚”家庭,仅在继承上会有差异,双方父母会将财产指定给跟自己姓的孙辈继承,当双方家庭经济实力不一样的情况下,两个孩子继承的财产也不一样,因为约定俗成,也不会有太大的纠纷。

  魏小军则认为,出现两个孩子继承财产不一样的情况,与具体家庭情况和老人思想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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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律师事务所地址

“欣悉贵所于2019年12月15日业务收费再上新台阶,成为常熟首家突破3000万元的律所,为常熟律师行业的发展树立了新标杆,特向贵所致以热烈祝贺!”

12月18日上午,常熟市司法局副局长、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薛建国专程赶到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送上大红的贺信。

走出舒适区,实现新跨越。作为县域律师事务所,在业绩提升上能否不断跨越,这是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少平一直思考的一个问题。

1986年,杨少平从苏州大学毕业回到家乡常熟毅然选择了律师职业,这一干就是30多年。

1995年,杨少平创办的自己律所,很快,杨少平成为当地鼎鼎有名的大律师,少平所各项工作在当地也名列前茅。

2007年,杨少平给自己的律所定了一个小目标:“锐意进取,目标超千。”

他专门请人,把这八个字铭刻在一只方形的笔筒上,放在案头,每天激励自己。

当年,少平所业绩如愿突破1000万,成为江苏县域律所发展的一面旗帜。

此后的10年,少平所各项事业稳步推进,杨少平和他的团队按部就班地经营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2017年初,杨少平应邀参加江苏剑桥人律所年会,这次年会深深触动了他。他说,想当初同处苏州六县市之一,同时创办事务所,业绩不相上下,20年之后,业绩差了一大截。

这是为什么?经过反思,杨少平把问题的症结归结到自己身上的“农家乐”思想——小富即安,胆子不大、步子不快、思想不解放。


走出舒适区,跳出小圈圈,最主要的是观念问题,是精气神问题。

2017年第一季度的律所大会上,杨少平响亮地喊出这样的口号——“撸起袖子加油干,创收完成二千万”,要求全所律师聚焦转型,聚力发展,全力开创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跨越发展新局面!

杨少平不仅给大家拟定了小目标,更为实现小目标绘制了切实可行的线路图。

打造一个中心——即建立少平法律服务中心。通过建立专业团队、聘用专业人员、租借专业用房、开展专业服务和实行专业管理等形式,打造中心工作的新模式。

强化二个联盟——即强化江苏大成律所联盟和北京元甲律所联盟。2016年6月份,少平所已同全省17个律所建立了联盛联盟。北京元甲律师事务所在代理交通事故案例方面很有突色,有先进的理念。要在已加盟的基础上,将他们的运作模式和成功经验学过来,用于办案实践,壮大少平法律服务中心的软实力。

建好三个团队——即交通事故与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团队、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团队、破产管理法律服务团队。

加强四个化——即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

思路决定出路。2017年,少平律师事务所成功实现业绩2000万+。

从建所到实现第一个1000万,少平所用了12年;

从1000万到2000万,少平所用了10年;

从2000万到3000万,少平所准备用几年呢?

说到这里,杨少平颇有几分惭愧。他清晰地记得2016年的最后一天,少平所在美丽的虞山脚下召开年度总结大会。

历经20年发展,杨少平再次提出律所未来十年发展的“4321”目标,即:汇聚40位与时俱进的专职律师,完成3000万货真价实的业务创收,打造2个苏州有名的专业团队,培养1位继往开来的领军人物,全面实现事务所的转型升级,让事务所在两个文明建设上做到全省有名、苏州有位、常熟独占鳌头,成为名符其实的大所、强所。

“十年太久,只争朝夕。”杨少平知道,一旦走出舒适区,进入快车道,就容不得你悠闲自得慢慢来。在2019年初的动员会上,杨少平毅然向全体“少平人”提出了“党建引领所建,创收剑指三千”的目标任务,争取十年计划,三年完成!

从12年前的1000万,到今年的3000万,特别是最近两三年的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少平所再次为县域律所发展提供了成功范本。

谈起县域律所的发展,杨少平给出了4个关键词。

关键词一:党建引领

早在2005年,少平所就成立了党支部。现有36名执业律师中党员律师15名,33占%,党员律师的业绩贡献率却超过40%,成为全所的标杆。

在不断增强党支部号召力和凝聚力的同时,带领全所党员律师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开展各项活动,为完成目标添砖加瓦。

他们开展红色教育,远赴井冈山考察,到上海一大会址、南湖红船等红色革命基地参观学习,传承优良传统。

9月底时,全所完成业绩2200万。少平所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契机,于10月8日向全所律师发出“学强国,建强所,为全所创收突破三千万作最后冲刺”的倡议。

10月23日,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张学兵在少平所督查时对他们 “党务带动业务”的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为全国县域律所党支部在“党建促所建、党务促业务、党风促所风"方面创出经验,树立典范。

关键词二: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是业绩提升的源泉。在2018年度,少平所无论在业绩总量,还是人均水平,都已被当地其他律所超越。

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这就是当今时代的规律。

总结近两年来的经验和教训,少平所发现,要发展,必须顺应时代大势,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独特优势,以需求为导向,找准着力点,精准发力。

他们建立了社会经济服务团队、交通事故处置团队、刑事辩护专业团队、婚姻家事调解团队,每个团队由一名资深律师领头,团队间你追我赶,相互促进。

在先前组建少平和谐调解事务所的基础上,2019年少平所又成立了律师调解室,有效地调处了多起群体性事件,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同频共振。

他们还充分利用政府部门、行业系统的法律顾问身份,走村进企,为困难企业等进行逐个法律体检,有效地为企业进行“亚健康”因素的排除,既为发展保驾护航,也激发潜在法律需求。

关键词三:技能培训

技能培训是业绩提升的活力。作为专业人士,律师没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一切都是空谈,只有厚积才能薄发。

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少平所创造条件,让律师们,尤其是年轻律师,在较短的时期内,为提升自己的业绩而苦练内功,精益求精。

每月的例会上,都有资深律师进行技能培训,用自己亲身的经历与律师们面对面交流。

他们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他们号召青年律师,走向高端,走向世界。

时文杰律师一年之中两次前往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进行研修学习;

季燕兰律师自费前往美国等地,了解西方律师的执业生涯和办案过程,从中借鉴适合于我国律师的执业方式和技能,逐步走向国际。

还有许多律师主动参加各类专业课题的学习、培训和讲座,加油充电。

关键词四:文化涵养

文化修养是业绩提升的保障。在律师业发展的进程中,文化建设是一个律所发展的方向和动力,也是打造品牌,树立形象的关键。

他们选择区位优势更明显的1150平方米写字楼,作为办公地点,在所内设立了文化长廊,增添了党建宣传牌,将6个小故事制作成展板,不断增强律师业在各个行业中的影响力,提升律师的境界和品位。

他们用公益活动来提升少平所的社会形象。

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为企业领导、学校师生、村民市民上法治课60多场次,开展法律咨询20多次;

在突发事件中,开展“一对一”全天候的服务,协助政府排忧解难;

在市一中设立助学金,为困难人员设立帮学金每月300元至18周岁;

与贵州思南塘乔中学结对,每年资助8名贫困学生1.6万元至初中毕业;

向市红十字会捐款。

一系列的公益活动,使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阶层熟悉、了解少平所,也使少平所在社会中留下了良好口碑,从而增强了律师们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使律师真正成为法律之师、正义之师、文明之师。

敢为人先,勇争一流。

我们欣喜地看见,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正在一路携手,大步而来,为打造全省一流的县域律师事务所努力着、奋斗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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