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房权证明怎么开
安置房的房权证明开具通常有以下步骤:
(一)初始资料准备
1. 拆迁安置协议:这是证明房屋来源的重要依据,协议中包含了被拆迁房屋信息、安置房屋的基本情况、安置人员等重要内容。
2. 身份证明:房屋相关权益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用于证明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办理流程
1. 到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一般为房屋所在地的住建局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2. 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的申请表,申请表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申请人信息等,并附上准备好的拆迁安置协议和身份证明等资料。
3. 审核:房产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核实安置协议的真实性、房屋是否符合登记条件等。
4. 公示:部分地区可能会有公示程序,对即将办理房权证明的安置房相关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监督。
5. 发证: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房产管理部门会颁发房权证明,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等相关权益。
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过程中最好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详细咨询。
二、常熟安置房补偿多少
常熟安置房的补偿金额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一)房屋面积因素。一般来说,房屋面积越大,补偿的总额相对越高。例如,一套50平方米的房屋和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在相同地段等条件下,后者补偿金额会更多。
(二)地段因素。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的安置房,其补偿金额往往比郊区的要高。像常熟市区的核心商业区附近的安置房,因土地价值高,补偿会比较可观。
(三)房屋结构与装修状况。如果是框架结构且装修豪华的房屋,相比简易结构、简装的房屋,补偿金额会更高。
(四)政策因素。常熟当地的拆迁安置政策对补偿金额有直接规定,不同时期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具体补偿要依据当时有效的政策执行。
三、回迁安置房产权归谁
回迁安置房产权归属分多种情况。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若被拆迁房屋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是,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一般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有特殊约定或者夫妻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对该房产有出资等情况,则另当别论。
此外,若回迁安置房是因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而得,根据各地政策不同,产权可能归属于被安置的村民个人或者村集体等不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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