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复垦验收现在归哪个部门2025,土地复垦验收现在归哪个部门
土地复垦验收现在归国土部门的耕保处管理。土地复垦是指对被破坏或退化的土地的再生利用及其生态系统恢复的综合性技术过程。义务人应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二、土地复垦验收现在归哪个部门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要求,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三、土地复垦验收现在归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要求,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四、复垦属于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复垦属于国土部门的耕保处管。土地复垦的标准:1、接近破坏前的自然适宜性和土地生产力水平 ,任何一种土地资源被破坏以后,很难使其绝对地恢复成原有的状况,而只能通过尽量地减少由于破坏所造成后果,使其达到原有的适宜性和生产力。2、通过复垦改造为具有新适宜性的另一种土地资源,考虑到有些待垦土地的破坏形式和程度,一般很难使其达到前一种复垦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五、土地复垦归哪个部门管理
法律分析:土地复垦归国土部门的耕保处管理。土地复垦,是指对被破坏或退化的土地的再生利用及其生态系统恢复的综合性技术过程。由于采矿业是破坏土地最严重的行业,因此狭义的讲土地复垦是指对工矿业用地的再生利用和系统恢复。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要求,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法律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六、土地复垦是哪个部门管
国土部门负责土地复垦,标准如下:1.尽量减少破坏后果,恢复适宜性和生产力;2.改造为新的适宜土地。复垦项目包括矿区破坏、地下开采引起的沉陷、工矿企业占用和工业排污污染。农村建设用地需满足条件:1.土地权利人有合法住所;2.符合规划;3.提供土地权证或使用证;4.一户一宅;5.有主体房屋;6.界址清晰,权属无争议;7.不损害邻近权益。
法律分析
复垦属于国土部门的耕保处管。土地复垦的标准如下:
1、接近破坏前的自然适宜性和土地生产力水平,任何一种土地资源被破坏以后,很难使其绝对地恢复成原有的状况,而只能通过尽量地减少由于破坏所造成后果,使其达到原有的适宜性和生产力;
2、通过复垦改造为具有新适宜性的另一种土地资源,考虑到有些待垦土地的破坏形式和程度,一般很难使其达到前一种复垦标准。
一、土地复垦项目如下:
1、由于露天采矿、取土、挖砂、采石等生产建设活动直接对地表造成破坏的土地;
2、由于地下开采等生产活动中引起地表下沉塌陷的土地;
3、工矿企业的排土场、尾矿场、电厂储灰场、钢厂灰渣、城市垃圾等压占的土地;
4、工业排污造成对土壤的污染池。
二、申请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条件如下:
1、土地权利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农村新建房屋要扣除建新占地面积;
2、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需提供土地使用证;
4、复垦农户除合法途径取得的宅基地外,坚持一户一宅;
5、申请复垦宅基地存在主体房屋;
6、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界址准确,权属清晰无争议;
7、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不损害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
结语
土地复垦是国土部门耕保处的管辖范围。复垦的标准包括尽量减少破坏后果,使土地恢复适宜性和生产力,以及将破坏的土地改造为具有新适宜性的土地资源。复垦项目包括矿产开采、工业排污等对土地造成破坏的情况。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需满足条件,如土地权利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相应的土地证明等。在实施复垦时,应确保不损害相邻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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