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一般都是怎么收取的,中介费一般几个点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曹亮

中介费一般都是怎么收取的,中介费一般几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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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费一般收多少

2025年央视“3·15”晚会上,电子借条类金融服务平台借贷宝、人人信被点名。据央视报道,在短视频平台以及其他网络社交媒体上,存在大量以“电子签”为凭证产生的大量相似借款成功案例。借款人洪先生表示,借5000元,到手3500元,7天内还款,电子签走的是借贷宝,实际年化利率高达5959.18%。

事实上,贷款消费领域存在诸多问题,近年来个人消费贷的贷款中介也备受关注。虽然监管对贷款中介机构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但贷款中介“假冒”银行、夸大式营销等行为仍层出不穷,并套路金融消费者通过其申请个人消费贷。目前,一些不法贷款中介盯上那些征信记录不佳或对贷款业务及流程不太了解的人群。他们声称拥有内部渠道和专业手段,能够降低贷款门槛、提升贷款额度或加速放款流程,以此诱导借款人申请贷款。

有网友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自己被贷款中介引导至线下,通过贷款中介机构借款12.80万元,最终其被收取3%服务费以及1.70万元的顾问费,合计支出2.08万元,实际到手仅10.72万元。在不计算金融机构利息的情况下,贷款中介费用高达16.25%,但评论区中竟称贷款中介费中规中矩。但实际上,金融消费者可以自行申请该贷款产品无需通过贷款机构。

贷款中介机构又称助贷机构,是指撮合银行与借款用户达成合作的机构。本质上讲,直接或间接为银行介绍贷款业务,通过撮合银行与借款用户达成放款,并赚取佣金的机构或个人都属于贷款中介。

一些贷款中介的收入来源于金融机构或其从业人员提供的贷款返点,而另一些贷款中介则可能涉及诈骗行为。在整个贷款过程中,贷款中介直接收取或变相收取高额的服务费。这一现象在日益庞大的个人消费贷领域更加突出,不少金融消费者在申请个人消费贷过程中被贷款中介“割韭菜”。

“内部渠道”均为营销话术

最早贷款中介专注于房贷领域,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销售机构、房产中介机构等房屋销售环节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营销代理公司、个人房屋贷款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均或多或少在在房贷市场中扮演着贷款中介的角色。

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曾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中介机构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金融机构也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山东?江苏两省银行业协会发布相关通知,重点整治银行与房地产中介公司、开发企业等机构及相关个人间存在的“返佣”乱象。随着近年来楼市降温以及监管趋严,相当一部分此前专门从事房贷的贷款中介转移到了在消费贷、经营贷、抵押贷等领域,其中以个人消费贷为最活跃。

曾在贷款中介机构工作的李先生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市面上信贷产品太过复杂,而借款人对信贷产品又不够了解,为借款人匹配最合适自己的产品是贷款中介和助贷行业的初衷。但行业发展过快以及缺乏相应的监管,行业难免出现一些变形,“内部渠道和专业手段,能够降低贷款门槛、提升贷款额度或加速放款流程”均是过度宣传,甚至是诈骗。

“贷款中介只是一种信息中介,把客户介绍给贷款机构,最多为客户出一套相对可行的方案。绝大部分贷款中介很难干预银行的放款流程,降低门槛儿、提升额度更是无稽之谈。”李先生说,当前主流的国有行、股份行以及消费金融做的比较好的城商行均有比较严格的业务流程,个人消费贷系统自动进行审核,银行工作人员也很难干预。

一位股份行支行负责人也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虽然一些贷款中介并不合规,但不会影响到银行的审核流程,更不会降低审核标准、提高额度。

金融消费者被“割韭菜”

随着技术进步,有的贷款中介依靠机器人筛选用户,节省大量成本。由于贷款中介不属于金融机构员工,其获得贷款返点的合理性也往往会受到质疑。“小额无抵押、随借随还、即时放款......”线上线下常出现类似助贷平台宣传语,而这背后很可能是以助贷为名套路骗取贷款手续费的陷阱。

李先生介绍,很多不法中介多度宣传的背后暗含着对贷款人进行“割韭菜”。个人消费贷领域的客户一般对资金需求比较迫切,再加上市场增量受到制约,于是有的贷款中介机构便两头吃。贷款中介机构一边拿着金融机构的返点,一边收取借款人的手续费,其中不乏借款人被套路的情况。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社交平台上很多借款人发布通过贷款中介机构贷款的经历。其中有一位网友分享,自己通过贷款中介机构借款12.80万元,最终其被收取3%服务费以及1.70万元的顾问费,合计支出2.08万元,实际到手仅10.72万元。在不计算金融机构利息的情况下,贷款中介费用高达16.25%,但评论区中竟称贷款中介费中规中矩。

根据该网友对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其申请的为某银行的个人消费贷产品。该行APP显示,该产品为全程线上自助申请,7*24小时服务,无需抵押或担保,纯信用放款,按需提款,按日计息,随借随还。产品最高额度30万,最低年利率(单利)4.35%。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该款个人消费贷产品完全可以自行线上申请,无需通过贷款中介申请。该网友描述的贷款过程值得深究,贷款中介对该网友称,自己在该款个人消费贷上申请通不过,要通过该中介公司报备才能有希望,并要求网友到贷款中介公司进行办理。

李先生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这是行业内比较通用的营销话术,目的是为将贷款人引导至贷款中介的营业场所,签订相应的助贷合同,收取相对较高的助贷服务费。按照经验,申请贷款渠道不同,不会影响贷款审批结果。

对于不法贷款中介,银行纷纷发文提醒风险,监管也重拳出击。去年8月初,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等9个机构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打击整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近年来,不法贷款中介通过违法营销、骗取贷款、违规催收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稳定。

《通知》显示,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贷款中介领域风险隐患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最严重的四类不法行为。分别为,违法营销行为、骗取贷款行为、非法放贷行为、非法催收行为。

中介费买方出还是卖方出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连发3个涉及房屋中介的文件,首次明确了存量房出售、承购经纪服务关系,明晰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屋买卖当事人权利与义务,意在规范二手房市场。这3个文件将从4月15日起正式执行。文件执行后影响几何?中介费用如何收?

二手房交易,中介费究竟向谁收?

答:按新规,从4月15日开始,北京的二手房买卖双方将分别与中介签订合同。此次出台的新规对中介费由谁支付并没有明确要求,而是由交易当事人自行约定。但同时,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因此,经纪机构分别与委托人签订出售与承购合同,无论经纪服务费用是由双方共同支付还是由其中一方支付,经纪机构都不能增加收费。

在新规中,没有明确说明中介机构应该收取多少中介费,而是留由交易中协商。目前,国家和北京市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绕过”中介交易还要交中介费吗?

答: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委托后没有最终与该中介达成交易,也可能要支付相应的中介费。

对于买房人而言,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

已经放弃同时委托其它中介买房的权利(独家委托给某家中介),但在委托期限内却又通过其它中介买了房;

买房人拒绝与所委托中介介绍的卖房人签成交合同,但在委托期届满后约定时间内又与该卖房人自行成交;

买房人拒绝与委托中介介绍的卖房人签成合同,但在委托期届满后约定时间内又通过其它中介与该卖房人成交。

对于卖房人而言,以下几种情况也同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

已经放弃委托其他中介卖该房屋的权利(独家委托给某家中介),但在委托期内又通过其他中介卖了该房屋;

已经放弃自行出售的权利,但在委托期限内又自行出售房屋;

已经拒绝与委托中介介绍的买房人签订成交合同,但在委托期限届满后约定时间内与该买房人自行成交。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答:根据新规,如果买方或卖方所委托的中介方因隐瞒、虚构信息侵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中介方面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买方和卖方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但如果买方或卖方提供虚假的房屋情况和资料的,中介方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中介费怎么算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连发3个涉及房屋中介的文件,首次明确了存量房出售、承购经纪服务关系,明晰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屋买卖当事人权利与义务,意在规范二手房市场。这3个文件将从4月15日起正式执行。文件执行后影响几何?中介费用如何收?

二手房交易,中介费究竟向谁收?

答:按新规,从4月15日开始,北京的二手房买卖双方将分别与中介签订合同。此次出台的新规对中介费由谁支付并没有明确要求,而是由交易当事人自行约定。但同时,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因此,经纪机构分别与委托人签订出售与承购合同,无论经纪服务费用是由双方共同支付还是由其中一方支付,经纪机构都不能增加收费。

在新规中,没有明确说明中介机构应该收取多少中介费,而是留由交易中协商。目前,国家和北京市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绕过”中介交易还要交中介费吗?

答: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委托后没有最终与该中介达成交易,也可能要支付相应的中介费。

对于买房人而言,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

已经放弃同时委托其它中介买房的权利(独家委托给某家中介),但在委托期限内却又通过其它中介买了房

买房人拒绝与所委托中介介绍的卖房人签成交合同,但在委托期届满后约定时间内又与该卖房人自行成交

买房人拒绝与委托中介介绍的卖房人签成合同,但在委托期届满后约定时间内又通过其它中介与该卖房人成交

对于卖房人而言,以下几种情况也同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

已经放弃委托其他中介卖该房屋的权利(独家委托给某家中介),但在委托期内又通过其他中介卖了该房屋

已经放弃自行出售的权利,但在委托期限内又自行出售房屋

已经拒绝与委托中介介绍的买房人签订成交合同,但在委托期限届满后约定时间内与该买房人自行成交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答:根据新规,如果买方或卖方所委托的中介方因隐瞒、虚构信息侵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中介方面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买方和卖方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但如果买方或卖方提供虚假的房屋情况和资料的,中介方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中介费两边都要出吗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吴佳怡

“房东不承担税费,要求净到手价。”进入“大阳春”行情,杭州二手房市场被看涨。一些房东一改“卑微”态度,提价房源,还拒绝承担税费,希望增值税、个税、契税全部由买家来交。难道杭州二手房又回到卖方市场了吗?

在楼市高峰时期,所有的税费和中介费用都由买家承担,这也是在“卖方市场”特有的现象——卖家要求净到手价。

随着行情调整,买卖双方回归理性,楼市也慢慢步入了“买方市场”,一些卖家为了能顺利交易,通常会承担一半的中介费,并主动缴纳增值税、个税,轮到买家要求“净到手价”。

那么最近的市场交易中,买卖双方的税费究竟是如何分配的呢?

钱江世纪城一位中介告诉记者,以钱江世纪城“顶流”亚运村为例,3月截至目前的成交数据是桂冠东方25套,亚奥城13套 ,日耀之城5套。但在实际成交中,买卖双方仍各自承担一半中介费。但像亚运村这样的小区,房东一直不愿意承担税费,从去年开始交付的案例,大部分都由买家承担所有税费。

艮北新城成交量第一的小区杨柳郡,在2020年、2021年时,通常中介费、税费均由买家承担,而卖家只要求净到手价。前年开始,陆续有房东愿意承担一半中介费以及个税。3月截至目前,杨柳郡已经成交了38套,中介费均有买卖双方各自承担,部分卖家也会承担个税。“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卖了再去买,就可以退个税。”艮北新城中介小梁表示。

钱江新城二期也是热门的改善板块。比如玉润钱潮府,3月已经成交了11套。其中小户型成交单价在6.5-6.7万元之间;大户型165㎡的成交单价在7.2-7.4万之间。城东中介小张告诉记者,这个价格比起小区新房时期5.9万元/㎡的均价并没有太大的盈利空间。比如大户型新房有些房源的买入单价甚至达到了6.8万元,加上这些年的资金成本,只能算是保本微利。

因此这样的行情下,房东也没有办法“强势”。小张表示,钱江新城二期的成交案例中,中介费也都是各自承担一半,部分房东也会承担个税。比如此前栖江揽月轩有套163㎡的房源,房东买入价是1098万元,最后二手房成交价只有1068万元,房东还承担一半增值税。

在市中心老破小的成交案例中,德佑文晖店经纪人阮骏透露,房东都会承担个税以及一半中介费,也有一些房东会打出“税费全包”的优惠。“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通常这样的房源,价格上房东不会作出很大的让步。”阮骏表示。

综合多板块的成交情况,目前真实交易过程中,中介费基本上为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税费则分情况。热门小区的二手房仍由买家全部承担,但大部分房东都会主动承担一部分税费。因此,目前的二手房行情还未回到“卖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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