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法律咨询电话24小时免费,克扣工资法律咨询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乐奕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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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法律咨询免费

马上要到年末了,却还有一些欠薪的现象存在。这时候如何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能够开开心心的回家过年,相信这是每个遇到欠薪问题的劳动者的疑问。

律师特别提醒,劳动者如果遇到这类问题,需要记住以下3点,才能够帮你顺利的拿回工资!

图自网络

1.一定收集好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很多劳动者去工作,却忽视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致使一旦遇到纠纷用人单位就有恃无恐,这时候劳动者就处了极为被动的地位。

劳动者一定要收集好考勤和上下班打卡记录、工资单、上岗证、工资欠条等诸如此类的证据,到时候才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着劳务关系,对于讨薪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图自网络

2.通过法律途径,合法拿回自己的工资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迟迟沟通不下的情况下,一定不要使用过激行为,而是需要寻求法律帮助。

可以先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不成则直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这样的顺序,才能够帮助你们拿回工资。

图自网络

3.果断申请支付令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于用工单位故意拖欠工资的案件中,劳动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工单位支付足额劳动报酬

这个是很多劳动者都忽视的关键步骤,却是最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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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读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追讨工资的方式已经有了合法途径,劳动者只需依照法律途径结合自身的情况逐步解决。单位拖欠职工工资时,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工资:协商、仲裁、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解决。如果用人单位发生了拖欠劳动者报酬的情形,劳动者也需要在一定的时效期限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时效期间一过劳动者将面临得不到法律的有效救济的风险。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违法。

二、案例简介

鲍某某系盘州某公司职工,从 2014年 11月份至2021年2月份一直在该公司某处运输队工作,工资每个月为3600元。在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仅在 2018年1月-2021年1月为鲍某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2021年2 月份,该公司以鲍某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止了与鲍某某的劳动关系。

三、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追讨工资的合法途径

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都对劳动者进行保护,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鲍某某主张2020年 12月至2021年2 月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鲍某某在 2021年1月21日已满60岁,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男性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的规定,该公司于2021年2月春节前通知鲍某某,告知其已不符合用工条件。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中的行政法规的规定,鲍某某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合法理由终止劳动合同,该事由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因此,鲍某某主张的2020年 12月至2021年2 月的工资得到支持而经济补偿金未得到支持。

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温馨提醒

1、与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找到工作后,要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便维权时有法可依。

2、注意搜集或保存用工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工资单等。

3、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先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依法支付工资。

4、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或者不方便与单位协商的,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二)追讨工资的法律时效

此案中,鲍某某主张该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但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没有得到支持。鲍某某自2014年11月起至2021年2月期间一直在该公司运输队工作的内容可知,鲍某某认为自2014年11月开始即与答辩人存在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鲍某某所主张的双倍工资期间应为2014年12月2日至2015年11月1日。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规定,本案申请人于2021年5月28日向贵委提出双倍工资的请求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

追索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应当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鲍某某起诉要求该公司支付所欠工资的诉讼请求并未超过诉讼时效,该公司应当支付甲的劳动报酬欠款。

法条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温馨提醒

1、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则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

2、如果是劳动关系已经结束之后,那么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则必须在一年内提出。

3、在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年内,如果劳动者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的,则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三)“五险一金”如何缴纳

此案中还涉及到了“社保”,此案中,鲍某某主张该公司赔偿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损失,但是证据显示该公司已经为鲍某某办理了社会保险统筹手续,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第二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因此,鲍某某主张赔偿损失的请求依法不属于劳动争议审理的范围。并且,从立法原意出发,因社保的缴纳属于行政征收行为,鲍某某无权越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该公司主张赔偿,鲍某某也无法举证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的情形。

什么是社保?

“社保”通常指的是“五险一金”。其中“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违法。

“五险一金”如何缴纳?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生育保险:单位交,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交,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块钱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公积金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最高不超12%的公积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贵州永达律师事务所 任秀梅

联系电话:15597873751

编辑:周真明

一审:黄琬荻

二审:蒙光昌

三审:刘云冰

工资问题法律咨询

来源:中工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对于欠薪事实、工资数额有争议的,需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一些拖欠工资事实和数额比较清晰的讨薪事件,职工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如果持有用人单位的开具的工资欠条,即使超过1年劳动仲裁时效,也有救济途径。

欠薪事实清晰 可申请支付令

职工老宋在某公司的门岗岗位工作,月工资2800元。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共拖欠其两个月工资共5600元。经多次讨要,该公司一直推诿拖延。老宋经律师指点,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5600元。老宋向法院提交了工资发放记录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以证实自己的主张。

法院审查后认为,老宋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某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职工老宋工资款5600元。

什么是支付令?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支付令呢?在实践中,针对那些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纠纷,许多人会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如果只是主张工资,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借钱不还以及其他民事纠纷的,也会持欠条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有的人觉得向法院起诉比较烦琐,而且有些案子要经过仲裁、一审、二审,时间长,耗费时间和精力。那么,除了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支付令的。

所谓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对此也作出了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实践中,劳动争议案件需要“仲裁前置”,即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相比较于诉讼程序,法院发出支付令并送达债务人后,债务人既不行使异议权又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必经过仲裁、起诉、审理程序,可以有效地降低当事人的时间成本。

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类型的案件来说,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情况下,例如劳动者持有欠条、协议书等书面确认,但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

需要注意的是,支付令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也就是说,债务人行使异议权,支付令即告失效;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不适用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

职工持欠条讨薪不涉及其他劳动争议的可按民事诉讼处理

徐某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2万元。离职时,用人单位向他出具了一张欠条。由于多次讨要不成,工资被拖欠了一年多后,徐某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仲裁期间,原用人单位并不认可拖欠工资的事实,徐某由于缺乏其他的证据支持,同时超出仲裁时效,仲裁申请被驳回。徐某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时效为1年,徐某被拖欠的工资以超出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经过与法院的协调沟通,徐某变更案由,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即拖欠劳动报酬争议起诉。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徐某与原用人单位单位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徐某如愿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按照这一规定,对于劳动者以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起诉的案件,其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发生的事实、劳动报酬未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支付的原因、工资欠条制作的真实性等没有争议,劳动者可以普通民事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劳动者依据劳务合同、拖欠工资证明的证据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无论劳动者与该公司之间系劳务关系或者劳动关系,法院将按照普通民事诉讼受理,不必经过仲裁前置。(据河北工人报消息 河北工人报记者哈欣)

责任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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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法律途径,合法拿回自己的工资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迟迟沟通不下的情况下,一定不要使用过激行为,而是需要寻求法律帮助。

可以先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不成则直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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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于用工单位故意拖欠工资的案件中,劳动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工单位支付足额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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