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期间能否见律师
被留置人员在留置期间不能会见律师。
留置是监察机关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留置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监察机关顺利开展调查工作,防止被调查人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行为。这一期间的规定与刑事诉讼中的一些程序有所不同,不允许律师介入会见。不过被留置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会受到监察机关依法保障,监察机关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等相关工作。
二、怎么正确行驶留置权
留置权的正确行使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一)债权已届清偿期
1. 留置权的产生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前提。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债权人不能行使留置权。例如,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是6月1日,在6月1日之前,债权人即使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也不能行使留置权。
(二)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1. 债权人必须基于合法原因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如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合法占有寄存人的动产;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合法占有托运人的货物等。
2. 这种占有必须是持续的,如果债权人丧失对动产的占有,留置权可能随之消灭。
(三)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1.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例如,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未支付加工费,承揽人可留置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原材料与加工费同属加工承揽这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
(四)通知义务
1. 债权人行使留置权时,应当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履行债务。同时,应通知债务人留置动产的情况,通知中应明确告知债务人宽限期等相关内容。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内履行了债务,债权人应当返还留置的动产。
(五)依法实现留置权
1. 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留置时间长短的区别
留置是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较短留置时间的情况
1. 如果案件相对简单,证据获取较为容易,可能留置时间较短。例如,被调查人涉嫌的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事实比较清晰,监察机关在较短时间内就能完成调查取证工作,此时留置时间就不需要太长。
2. 当被调查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问题,使得调查工作进展顺利时,也可能缩短留置时间。这有助于提高监察效率,同时也是对积极配合者的一种积极反馈。
(二)较长留置时间的情况
1. 对于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如涉及多人、多起违法犯罪事实、证据分散且难以获取的情况,可能需要较长的留置时间。这是为了确保监察机关有足够的时间全面深入地调查案件,收集充分的证据,准确认定违法犯罪事实。
2. 如果被调查人拒不配合调查,采取各种手段阻碍调查工作,如隐瞒证据、串供等,监察机关为了突破案件,可能会延长留置时间以达到查明真相的目的。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留置期间能不能见律师
●留置期间可以聘请律师吗
●留置期间能否会见
●留置期间是否允许律师介入
●留置期间可以见家人吗
●留置期间是否可以律师会见
●留置期间能否请律师
●留置期间可以聘请律师吗
●留置期间律师可以介入吗
●留置时可以请律师吗
●行驶留置权的条件
●行使留置权是什么意思
●行使留置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行使留置权的程序
●行使留置权的合理期限
●留置车辆是什么意思?
●行使留置权后留置财产的所有权归谁
●车辆留置权的实现
●留置车辆
●车辆留置权的行使需要判决
来源:临律-留置时间长短的区别,留置时间长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