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水电如何过户,赠与房屋未过户的合同有没有效

房产纠纷 编辑:赵颖语

一、商品房水电如何过户

关于房地产过户手续中关于水电气等相关事项的办理,您需带领开户时所用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水卡、电卡和天然气使用合同等重要资料,前往当地的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及燃气公司进行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需进行银行代扣费用业务的情况,还需一同携带银行卡或定期存款折。

若您的住处并非一户一表,则需得到所在社区或物业部门的协助才能完成相应手续的办理。

二、赠与房屋未过户的合同有没有效

在签署完成房屋赠与合同后虽未进行过户手续,亦并不影响其有效性。

然而需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所有权尚未发生实际转移前,拥有撤销赠与的法定权利。

但是对于已经通过公证程序确认的赠与协议或具有慈善性、人道性和社会公益性的赠与行为,即涉及到救灾、扶贫、助残等领域且具备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协议,则不适用于上述撤销权的限制条款。

三、商品房分期付款后如何过户

您可选择前赴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投诉事宜,亦或前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进行咨询投诉。

消费者协会作为公共服务机构,承担着接受消费者投诉,深入调查并调解相关纠纷的公益性职责。

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开发商有义务与购房者共同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且必须自签定之日起的三十天内,按时将该合同递交至房产管理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区域市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规范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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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商品房分期付款后如何过户,商品房买卖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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