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与留置权区别,省级留置应报谁备案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唐爽

一、债权与留置权区别

债权是一种请求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而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

两者存在多方面区别:

1. 性质不同。债权反映的是财产流转关系,主要是一种相对权,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留置权是一种物权,具有对世性,能对抗除权利人以外的所有人。

2. 目的不同。债权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债权人的经济利益,比如通过债务人履行债务获得相应的给付。留置权的目的是担保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3. 产生依据不同。债权可基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多种原因产生。留置权则是基于法律规定,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如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等情况时产生。

二、省级留置应报谁备案

省级留置需要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是监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向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这一规定,体现了监察工作中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与管理机制,有助于确保留置措施依法依规正确适用,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在全国范围内规范监察工作流程,加强监察工作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等。

三、留置权多久

留置权没有明确的固定时长规定。

一般来说,留置权的存续期间要分情况来看。如果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在这个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若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财产优先受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债权与留置权区别是什么

债权与留置权区别在哪

债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债权与留置权区别

留置权和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债权人和留置权人

物权留置权和债权留置权

债权与留置权区别在哪

债务留置权

债权人的留置权一般发生在什么合同中

省级留置应报谁备案审批

留置报批

省级监察机关 留置 备案

留置由谁批准?

留置的审批程序

留置办法

留置手续需要谁批准

留置人员在什么地方

留置谁批准

留置的审批

来源:头条-留置权多久,留置权多久消灭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