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会对孩子有影响吗,民事拘留可以保释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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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近日,
山东烟台高新区法院对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被执行人孙某,
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原因是孙某聘请由某出海打渔,
工作期间由某胳膊受伤,
孙某拒不赔偿被由某诉至法院。
经烟台高新区法院主持调解
并出具民事调解书后,
孙某需赔偿由某各项损失四十余万元。
但孙某仍然拒绝履行法院
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法律义务,
最终被司法拘留15日。
司法拘留与其他拘留有何不同?
拘留分为哪几种?
哪种拘留会留案底?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宇欣律师的专业解读!
带你一文读懂“拘留”
01
拘留分为哪几种?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三种。
①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行政处罚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②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是在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于妨碍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人员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③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是一种预防性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行为。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强制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02
拘留期限不同
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日。
03
适用对象不同
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人。
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04
决定机关不同
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作出并执行。
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且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应于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05
救济途径不同
不服行政拘留的,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被司法拘留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不服刑事拘留的,如原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的机关确认行为违法,可以就刑事拘留期间申请国家赔偿。
06
哪种拘留会留下“案底”?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
司法拘留与行政拘留类似,不会留下犯罪记录的“案底”。
刑事拘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后认定犯罪证据确凿而被批捕,被处以刑事处罚的,则会有犯罪记录;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嫌疑人的,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作者|邹星宇
来源: 法治日报
民事拘留会有案底吗
拘留,就是指扣留,拘禁的意思,也许很多人都不知道,在我国拘留还分为三大种类,即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也叫治安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而司法拘留我们可能接触的较少,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
这三大拘留方式中只有行政拘留属于惩罚性措施,而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都是强制措施,一般不会对给自己留下不良记录。三种拘留方式中我们接触最多的就是行政拘留(治安拘留)。被行政拘留的人一定是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但是又达不到犯罪的标准,例如小偷小摸,轻伤以下的打架斗殴行为,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像这一类的情况,只能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法律对行政拘留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所以乡镇、街道的派出所是无权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的。
而刑事拘留则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必须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但是如果审理后被无罪释放,那么被逮捕人可以因被拘留的行为申请国家赔偿。
所以,刑事拘留是紧急情况下的强制措施,而不是处罚或者制裁。刑事拘留一般为七天,但是最长可延长时限为 37天,因为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提请批准将逮捕的时间延长到30日。
最后是司法拘留,作出决定的机关是法院,针对那些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例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行为,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
司法拘留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它最高可以拘留十五日,但是需要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民事拘留在里面做什么
1.什么是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刑事案件中常见的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普通刑事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普通公民)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2.采取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3.刑事拘留,后果严重吗?
被采取了刑事拘留说明涉嫌了刑事犯罪,存在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尤其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制度和手段的情况下,被采取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判刑的几率非常大,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时一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经过拘留后的侦查活动,可能进一步转为逮捕而继续侦查,因此一旦被刑事拘留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应当尽快咨询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提供专业帮助,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4.刑事拘留,有什么程序?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普通群众的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拘留下列有特殊身份的人员时,需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如果是因现行犯被拘留,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其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因为其他原因需要拘留的,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2)决定对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采用刑事拘留时,要报有关部门审批。西藏、云南及其他边远地区来不及报告的,可以边执行边报告,同时要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外国人主管部门的意见。
(3)对外国留学生采用刑事拘留时,在征求地方外事办公室和高教厅、局的意见后,报公安部或国家安全部审批。
5.刑事拘留时需要出具什么手续?
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被拘留人如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的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6.刑事拘留后会关押在哪里?
嫌疑人归案后,在送往看守所之前,一般会临时羁押在公安机关的办案区,该区域有全程的录音录像,以保证办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时一般情况下侦查人员会在办案区进行第一次讯问,严禁侦查人员将嫌疑人带往办案区以外的区域进行侦查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作案嫌疑的嫌疑人到案后24小时内会送至看守所进行羁押,刑事拘留后法定的羁押场所为看守所。
7.刑事拘留会告知家属吗?
刑事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所谓有碍侦查的情形是指: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灭或者伪造证据;有可能互相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证的。所谓无法通知的情形是指: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者工作单位的。)
影响通知的原因消失后,办案人员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8.为什么家属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
办案机关在执行拘留或留置后,有条件的一般采取电话通知家属来领取告知书,没有家属电话的,一般会根据嫌疑人或被调查人提供的地址和收件人或者身份证上的地址进行挂号信邮寄,邮寄时间较慢,可能存在邮寄地址错误或者户籍地无人接受,因此家属可能没有及时接收或者接收不到的情况。
9.家属没有接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也不知道人关押在什么地方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也比较常见,除办案机关能够直接联系上家属外,很多情况下家属都不知道人已经被拘留、被谁拘留以及关押在哪里,在这种情况下家属可以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或者到看守所进行查询。在查询无果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刑辩律师,通过专业的刑事律师进行查询,专业的刑事律师一般方法较多,定位较为准确,能够准确快速地查询到信息。
10.刑事拘留以后家属可以见嫌疑人吗?
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除办案单位外,只有辩护律师可以在刑事拘留后对嫌疑人依法进行会见,亲属包含夫妻、父母、子女等都无法会见到嫌疑人。因此家属获取的信息很少,应当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依法会见,获取信息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11.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应该做什么才能帮到嫌疑人?
从实践中看,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后,家属能够做的很少,且家属一般不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往往着急但不知道做什么,律师提醒您,作为家属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不要病急乱投医,在不了解案件情况的前提下,不盲目信任熟人关系,谨防被骗子或者法律“串串”骗取财物。
2)尽快到看守所送些衣物、被褥及生活费,让嫌疑人知道家属已经知道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并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紧张过度或失落。
3)到办案单位领取拘留告知书,确定涉嫌的准确罪名,并领取与案件无关的扣押财物,如身份证件、手机、包包、银行卡等。
4)尽快通过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律师与医生相似,是分专业和方向的,委托民事领域或者不专业的刑事律师不仅起不到作用,还会耽误时机。而专业的刑事律师可以及时会见嫌疑人,避免在侦查初期被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能够有效地辅导嫌疑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专业的刑事律师还会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案件详细信息,提出专业意见。
12.刑事拘留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13.拘留超期羁押,家属该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家属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14.刑事拘留期满后会放人吗?
实践中刑事拘留期满后放人的情况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经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证据不足的,予以释放,另外一种情况下是在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下采用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这种非羁押性的措施,除上述情况外大部分被转为逮捕继续羁押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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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什么时间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实践中很多家属认为法院开庭审理了再委托律师,这种心态和想法会耽误刑事案件中的很多时机,包含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取保候审的时机、重罪名更改为轻罪名的时机、犯罪数额降低的时机、数个罪名案件中罪名减少的时机、检察院不起诉的时机等。
刑事案件与其他类案件不同,是涉及到可能被剥夺生命、自由的案件,因此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越早作用越大,例如在刚被刑事拘留后专业律师介入,就可以防止侦查初期被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能够有效保护嫌疑人自己的合法权益。
16.刑事拘留期间,聘请的律师可以做什么?
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程序的初期,也是刑事证据尚未固定并形成完整体系的时期,这段时间侦查单位会频繁提审嫌疑人,不仅给嫌疑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也会从嫌疑人的口中获取指控证据,尤其是获取有罪证据,那么在刑事拘留期间律师主要做的工作有如下几项:
1)及时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并梳理案件信息及法律,让嫌疑人对案件本身心中有底。
2)会见时辅导嫌疑人如何与办案单位相处,尤其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避免被侦查单位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
3)会见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如享有核对笔录以及有权要求添加、更改笔录内容、拒绝签字等权利,部分嫌疑人享有聘请翻译的权利,嫌疑人有权申诉、控告的权利,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等权利。
4)会见时对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告知家属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过于焦虑或紧张而影响口供真实性或影响其身体健康。
5)向办案单位沟通、了解案件情况,进一步核实案件相关信息。
6)提出法律意见,包含不构成犯罪、罪轻以及罪名问题的法律意见。
7)为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
17.刑事拘留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申请取保候审是嫌疑人及近亲属的法定权利,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都可以向办案单位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实践中家属或者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被批准的比例较低,嫌疑人和家属不具备专业的刑事法律知识,很难阐述清楚取保候审的原因,也很难论证清楚没有羁押必要性的结论,因此建议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成功几率相对较大。
民事拘留15天后可以连续拘留吗
在一些执行案件中,有的申请执行人会提出:“他不还钱,能不能拘留他?”。那么,什么是司法拘留呢?什么情形下可以适用司法拘留呢?
01
什么是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又称民事拘留,是指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中,对故意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司法拘留,作为一种在法律程序中对妨碍审判活动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针对严重妨害诉讼的行为人实施的限制其短期人身自由的措施。这一措施旨在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
02
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对实施了妨害诉讼活动的行为人进行司法拘留。适用对象包括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无论是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还是案外人。
03
司法拘留的程序与期限
司法拘留适用的执行程序十分严谨。首先,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请本法院院长审查批准。然后,制作《拘留决定书》,交司法警察执行。执行拘留时,执行人员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若被拘留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04
司法拘留有次数限制吗
在同一个案件中,只能实施一次司法拘留,即针对同一妨害诉讼或执行的行为,人民法院不会重复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如果行为人多次实施妨害诉讼或执行的行为,且每次行为都有新的情节或证据,那么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这些新的情节或证据多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司法拘留不得连续采取。即使行为人再次实施了妨害诉讼或执行的行为,也需要依据新的情节和证据来重新决定是否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司法拘留作为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的必要手段,对于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携手努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权威,为构建和谐诚信社会贡献力量!
红耀巴山 法润民心
原标题:《啥是司法拘留?哪种情况能拘留?怎么拘留?这篇文章给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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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山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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