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进行南京工伤鉴定,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是申请表。需填写《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该表可在相关部门指定地点领取或从官方网站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及工伤相关信息。
二是身份证明。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确认身份信息。
三是工伤认定材料。需提交《南京市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认定工伤的重要依据,证明该伤害属于工伤范畴。
四是医疗材料。包括初次治疗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这些材料能反映受伤情况及治疗过程。若有影像学检查资料,如X光片、CT片等,也一并提供。
五是其他材料。如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前往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
二、劳务合同能做工伤认定吗
劳务合同不能做工伤认定。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本质区别。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等。而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存在隶属关系,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其二,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是基于劳动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只有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才适用工伤认定程序。
其三,劳务合同下提供劳务者受伤,一般按照民事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处理。提供劳务者自身、接受劳务一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劳务者受伤是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可向第三人主张赔偿。
综上,劳务合同不能做工伤认定,应依据具体情况按民事法律规定寻求相应赔偿。
三、西藏工伤保险补偿标准
西藏工伤保险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一是医疗费用补偿。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是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60%。
三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等,按伤残等级依次递减。
此外,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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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西藏工伤保险补偿标准,西藏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