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股权质a押、公司破a产清a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dai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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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一、怎样追加共同承担债务人
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共同债务人,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如追回配偶、债务担保人、共同侵权人等作为债务人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继承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该公民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
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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