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后继承人否认怎么办2025,债务人死亡怎么起诉继承人

结婚家庭 编辑:范诗诗

一、债务人死后继承人否认怎么办2025,债务人死后继承人否认怎么办

一、债务人死后继承人否认怎么办

如果继承人不放弃遗产继承的,可以起诉继承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债务人死后债务要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亡以后,债务人的债务一般而言是用债务人的遗产来进行还债,继承人继承债务人遗产的,由继承人来承担债务人生前的债务。如果在还债之前,债务人的遗产就已经被继承人分割的,这时各个继承人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因为继承人既要继承被继承人的权利,也要继承被继承人的义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那么继承人就无需还债了。所以说债务人死亡的,可以用债务人的遗产来还债,遗产已被分割继承的,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生前遗留债务。

三、如何起诉欠款人

(一)到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对方信息材料、诉状、证据各两份,具体的立案的人会给你讲的。立案后,等着法官和你联系好了。一般来讲,法官会先帮你调解一下,看对方是否愿意还款,或者是其他什么方案解决。

(二)判决你胜诉,被告不还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被告有存款,可以直接强制执行存款,如果没有,可以拍卖机器的。如果直接折抵,需要被告同意。

确定管辖法院,起诉欠款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等。

(四)起诉状应当包括的内容: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债务人死亡怎么起诉继承人

法律分析: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同时也包括全部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要求继承人偿还债务人的债务。债务人可以死亡,但是债务不会消除。债权人起诉继承人的流程可以参照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在诉讼程序开始前,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吗

债务人死亡可以起诉继承人。

法律上规定,债务人死亡时,继承开始,遗产一般归属于继承人,而遗产是债务人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

债务人的债务未得到清偿时,债权人的债权及继承人的继承权均要从债务人的遗产上实现,所以债权人与继承人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则债权人有权起诉遗产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一、儿子欠债死了,父母该还债吗

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如果其父母继承了遗产,则在其遗产中清偿相关的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应负责偿还子女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欠债人死亡欠款由谁来还

对欠债人死后债务的偿还,应当根据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的性质来区分。

(一)所负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所以虽然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的。这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

1、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赌博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能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二)遗产已经被分割但还未清偿债务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遗产的分割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这三种遗产的处理方式,对债务的清偿有以下两种:

1、同时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应当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2、只有遗嘱和遗赠。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服偿还责任。”该法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依上述规定,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限定继承原则。所谓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除继承人自愿清偿者外,继承人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限定继承原则决定了继承人对遗产遗产债务仅负有限的清偿责任,这是对“父债子还”原则的否定,也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第二,保留必留份的原则。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和《民事诉讼法》有关的规定清偿债务。

第三,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须于清偿债务后进行,只有在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不能执行遗赠。

第四,继承人连带责任原则。继承遗产的共同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负连带责任。

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得请求继承人的全体或者其中的一人或者熟人清偿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四、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债务

法律分析:继承人需要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前提是以接受继承为原则。这里的债务仅限于合法债务。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负有清偿义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的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五、债务人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怎么办

法律分析:债务人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于继承人放弃继承,所以继承人和债务人没有关系,债务人的遗产应优先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六、债务人告了继承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关于债务人搞了继承人怎么办这个问题,首先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之前,要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遗产分割完毕,则应当在继承人遗产的范围内按比例清偿债务,如果债务的金额超出了遗产的价值,继承人没有义务偿还,如果没有继承到任何东西,是可以不用清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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