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属于谁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庞涵

第一批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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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来源:找法网

商品房70年一般是指商品房所在的土地的70年土地使用期限。也就是说,是土地使用期限70年到期。那么,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商品房70年产权怎么来的,土地使用权要如何获得的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一、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总结来看,主要有以下处理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二、商品房70年产权怎么来的?

我国房子产权70年年限源于中国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分离这一特殊情况。按照法律专家的解释,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只有国家和集体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住房制度改革以前,城市住房基本上也全是“公家”的,住公家的房子是大多数城市居民享有的一项福利。

住房制度改革以后,私人特别是城镇居民,普遍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屋,这时候就出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不一致的问题。法律上的解决之道,就是通过在所有权上设定一个用益物权,也就是土地使用权。

由此可见,我国房子70年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而非对房子所有权的年限,房子所有权是永久的,除非房子不存在了。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各位购房者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了。不同用地对年限的限制也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土地使用权要如何获得?

土地使用权最主要的两种获得途径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是国家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

2、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

上海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入手一套有着30年房龄的房子

40年后,房子还属于我吗?

“房屋产权70年”

是整个社会都非常关注的问题

如果产权到期,该怎么办?

其实,《民法典》已经

给老百姓们吃了颗“定心丸”:

——自动续期

这部法律将于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房子70年产权

到期怎么办?

【案例】

小王在今年9月份购买了房屋一套,拿到产权证的那一刻满心欢喜,但细心的他发现“使用期限”一栏中显示:2020年9月7日起至2090年9月6日止

小王不由得担心:

■ 我自己买的房子,怎么还有使用期限?

■ 到期了还是我的吗?

■ 难道我还要再交钱吗?

■ 我的房子能住几代人?

《民法典》规定:

自动续期

解读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

■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专家:暂未明确 有减免可能

虹口法院民事庭法官曹艳梅表示,民法典基本沿用了物权法的规定,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分别作出了规定。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两个信息:

一是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

二是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暂未明确,有减免的可能。

曹法官告诉记者,不管是物权法还是民法典,对续期收费问题还都没有明确说法。对于自动续期的期限如何规定,是否缴纳费用以及费用标准如何确定等问题,交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目前,因绝大多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到期,故法院面临的相关法律争议较少。

【划重点】

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但是否需要缴纳续期费用或者是否应该减免续期费用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

房子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法律明确了!

快转给更多想要了解

房子产权问题的小伙伴吧~

综合自劳动报、新闻坊

编辑丨JohnnyQ

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国家补偿

“房屋产权70年”是整个社会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如果产权到期,该怎么办?

《民法典》给老百姓吃了颗“定心丸”:自动续期。这部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房子70年产权

到期怎么办?

【案例】:

小王在今年9月份购买了房屋一套,拿到产权证那一刻满心欢喜,但细心的他发现“使用期限”一栏中显示:2020年9月7日起至2090年9月6日止。

小王不由得担心起来:

我自己买的房子

怎么还有使用期限?

到期了还是我的吗?

难道我还要再交钱吗?

我的房子能住几代人?

《民法典》规定:

自动续期

【解读】: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专家:暂未明确

有减免可能

上海市虹口法院民事庭法官曹艳梅表示,《民法典》基本沿用了物权法的规定,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分别作出了规定。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两个信息:

■一是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

■二是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暂未明确,有减免的可能。

“不过不管是物权法还是民法典,对续期收费问题还都没有明确说法。对于自动续期的期限如何规定,是否缴纳费用以及费用标准如何确定等问题,交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目前,因绝大多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到期,故法院面临的相关法律争议较少。”曹法官说。

来源:劳动报

来源: 中国江苏网

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续期多少钱

我们经常听到一种说法,某某处楼盘是70年产权的,某某处的楼盘是50年产权的,买房时也要向售楼员问清楚,这个房子是70年还是50年产权,且一定要买70年产权的,仿佛多了20年,就更多了一层保障。但许多人对这个70年产权还是50年产权,并没有明确的认识,甚至有的人会问:我房子的产权只有70年,到期后政府会不会把我的房子收走?那我儿子住哪?当然也有的人合计:管他几十年产权呢,反正70年后我都已经入土了,管不了那么多。



产权问题永远是大事。有多少人集数代之功,合两家之力,才在城市里按揭得一套住宅。这个问题不解释清楚,会让很多人继续陷入误区,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本期栏目邀请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张猛律师来做分析解答。



【律师解答】

第一,所谓的房屋有70年产权或50年产权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法律上没有房屋产权期限的说法,只有房屋所附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规定。

房屋是典型的不动产,对于房屋,个人是可以拥有所有权的。购房者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了房屋,办理了产权登记,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但房屋所附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个人或者单位是不具有土地所有权的,而只能拥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我们平时所说的70年产权或50年产权,实际上是在说:这个房屋所附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是70年。

第二,哪些建设用地使用权是70年,哪些是50年呢?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科教文卫用地是50年,商旅娱用地是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是50年。

所以,住宅房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期限,是70年;其他为50年或40年不等。

第三,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70年到期了怎么办,房子会不会被收走?儿子一家会不会流落街头?

当然不会。房子是公民具有所有权的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即使是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后到期,也并不会被国家收走。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所以,完全不必担心届时房子会被收走。

第四,那规定个70年期限、50年期限有什么用啊?

如前所述,既然是使用权,一般都是有期限的,不能无限期的使用下去;而且,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为划拨和出让,而商品住宅用地,法律规定应当采取出让的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了70年的土地出让金,方可以取得70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应当重新签订出让合同,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第五,如此说来,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了,会不会跟我们老百姓收费啊?

这个问题大家倒还不用担心,我们现在城市商品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在盖房子的时候已经缴纳完毕。如果70年的期限届满,业主作为较为分散的个体,如何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缴纳多少,会很难达成一致,而且目前法律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在明确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出台以前,如果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目前的处理方式就是“不处理”,即先不去管它,既不会影响居住,也不会影响继承、转让等,抵押登记、过户登记等依然正常办理。

将来有可能对业主通过整合房产税的方式,来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长期化。相关法律问题,我们拭目以待。总之,《民法典》告诉我们,不用担心自己的房子被收走,民法典将它保护得妥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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