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如雇主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存在异议,他们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这个过程当中,雇主要求提供充足有力的证据以及严密合理的理由以此来支持自己的申述。
另外,我们也十分建议雇主与员工展开有效的沟通交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方式。
如果经过这些努力依旧无法达成共识,还可以考虑借助工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协助。
需要强调的是,在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必须要保证所有的程序都是合法且符合规范的,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买的是商业保险,自己可不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呢
对于公司所购入的商业保险而言,一般是指那些专为企业财产损失以及责任风险等方面提供全面保障的优质保险产品。
我们也需要明确,工伤保险乃是由国家为了确保所有员工在职业生涯过程中倘若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时,能得到充分的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及生活补贴等相关社会保障,从而专门制定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保险制度。
尽管公司已经提前购置了商业保险,但员工依然保留依法申请工伤保险赔偿的权益。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明文规定,各用人单位均须按照法律要求为其在职员工参保工伤保险,并且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用缴纳义务。
三、59岁的女性在工厂工作时如何赔偿工伤
根据《工伤赔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人员在遭受意外伤害后所获得的赔付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用:该项费用将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进行支付;
2.交通及住宿费用:若因伤势需要前往统筹地区之外的医院接受治疗,则其交通和住宿费用需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3.康复治疗费用:此项费用必须在与工伤保险部门签订了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且同样需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进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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