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规定期满顺延吗2025,合同是否可以规定期满后自动顺延?

合同纠纷 编辑:黄乐泽

一、合同可以规定期满顺延吗2025,合同可以规定期满顺延吗

法律分析:合同不存在能否规定期满顺延这个说法,因为自动顺延不需要约定,如合同到期后双方依旧遵照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就是自动顺延,但任意一方均可随时终止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合同是否可以规定期满后自动顺延?

自动顺延不需要约定,如合同到期后双方依旧遵照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就是自动顺延,但任意一方均可随时终止合同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将劳动合同的自动顺延分为法定顺延和约定顺延两种: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由于一些特殊情形的出现,使该劳动合同的终止受到限制,必须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法定顺延的劳动合同,应当理解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即事实形成而不需要通过双方再续签劳动合同予以确认,不是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同时,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期间应当理解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的约定顺延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任何一方未就合同的终止提出异议,则自动顺延原劳动合同条件而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可见,该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只是该种约定应当理解为原劳动合同条件的顺延,依法应当为新的劳动合同期限的开始。

哺乳期顺延合同算签合同吗?

哺乳期顺延合同不算签合同。单位不能因女员工处于哺乳期而与其解除合同。哺乳期顺延合同意味着哺乳期结束,此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会终止。如果仍需建立劳动关系,需在哺乳期结束之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期满换证可以代理吗

期满换证可以代理。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劳动合同顺延的情形

劳动合同顺延的情形有: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的顺延是什么意思

合同延期是相对于主合同而言,对主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变更的协议。在写延期协议时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需要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

第二,需要明确延期的具体时间,并在协议中注明。

第三,该协议中需要明确主合同的内容,或者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

第四,双方签字确认。

期满换证期间可以扣分吗

期满换证期间不可以扣分。因为办理换领驾驶证期间驾驶证已提交,没有驾驶证是不能扣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三、合同是否能规定期满顺延

合同能规定期满顺延。劳动合同的自动延期一般分为法定延期和约定延期两种:

1、劳动合同的法定延期是指劳动合同到期时,由于某些特殊情况,劳动合同的终止受到限制,必须延期至相应情况消失时终止;

2、法定延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理解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即事实形成,不需要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确认,不是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

3、劳动合同的法定延期应当理解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约定的延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任何一方未对合同终止提出异议的,应当自动延期原劳动合同条件达成一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四、合同到期自动顺延一年合法吗

五、合同到期自动顺延条款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自动顺延,那么该条款有效。在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左右时间内,如果双方没有表达结束合同的意思,那么按合同约定,顺延若干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六、合同期满后是否可以顺延?

劳动合同的自动延期分为法定延期和约定延期两种,法定延期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特殊情况而自动延长,不需要续签确认,约定延期是指在合同期满时,双方未提出异议自动延期。

法律分析

合同能规定期满顺延。劳动合同的自动延期一般分为法定延期和约定延期两种:

1、劳动合同的法定延期是指劳动合同到期时,由于某些特殊情况,劳动合同的终止受到限制,必须延期至相应情况消失时终止;

2、法定延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理解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即事实形成,不需要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确认,不是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

3、劳动合同的法定延期应当理解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约定的延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任何一方未对合同终止提出异议的,应当自动延期原劳动合同条件达成一致。

拓展延伸

合同到期后是否可以延长合同期限?

是的,合同到期后可以延长合同期限。在合同期满前,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有效期。延长合同期限需要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应明确约定延长的具体期限和条件。延长合同期限可能涉及到合同条款的调整、费用的重新协商等事项,因此建议在延长合同期限前,双方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意见。另外,延长合同期限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请注意,不同类型的合同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和限制,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适用法律进行判断和处理。

结语

合同期满后,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延长合同期限。延长合同期限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明确约定具体期限和条件。在延长合同期限前,建议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意见,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请注意,不同类型的合同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和限制,具体情况需根据合同条款和适用法律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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