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民事呢,命案超过二十年了还会追究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乐世

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民事呢,命案超过二十年了还会追究吗

大家好,由投稿人乐世来为大家解答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民事呢,命案超过二十年了还会追究吗这个热门资讯。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民事呢,命案超过二十年了还会追究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有案底吗

绝大部分犯罪分子偏信奉“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犯罪后,不想着积极投案自首就算了,却绞尽脑汁千方百计的逃匿躲避抓捕。可是,小明想问一句:逃跑就能“一逃了之”?这当然不能。

《刑法》上有一个名词叫“追诉期限”,这个追诉期限专门为这些想“一逃了之”的犯罪分子准备的。

所谓的追诉期限

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举个例子

2015年10月1日赵小三因为拖欠王二狗的赌债2万元,被王二狗非法拘禁十天,索要债务。

2015年10月11日,赵小三向王二狗偿还了1万元,尚欠1万元,王二狗将赵小三释放,并限期其一年内偿还剩余1万元。

2017年10月11日,王二狗在街头碰到赵小三,因为赵小三未偿还剩余1万元赌债,王二狗持刀将赵小三砍成轻伤。

这个案件中,王二狗所犯非法拘禁罪最初的追诉期限从其所犯非法拘禁罪结束时,即2015年10月11日计算,追诉期为5年,至2020年10月11日止。后在2017年10月11日,王二狗又犯故意伤害罪,导致其追诉期限的延长,追诉期限重新计算。

所以,小编要告诉大家,作奸犯科想不被发现难,想更名改姓不被追究刑责,更难,唯有“坦白从宽”是真理,只有如实供述或投案自首才能减轻自己的罪过。

来源:黄埔检察微信公众号

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在我国法律中,很注重时效性,比如工伤认定时效、判决申诉时效、劳动仲裁诉讼时效等,过了对应的时效,就无法主张权利。

追诉时效就是指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简单的说,就是该起犯罪案件若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话,就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若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那么,追诉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呢?是否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是统一的追诉时效呢?根据我国《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则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即五年后还未起诉判决的,将不再追诉刑事责任。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经过20年后,将不能再追诉罪犯的刑事责任。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比如恶性凶杀案件等,在20年后水落石出,认为必须追诉的,也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方能起诉。


追诉时效也有例外情况,是指犯罪人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刑法都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

追诉时效的例外有两种情形:一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种情况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是为了避免罪犯有逃避刑法的可能。

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了控告,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应当立案的情况下不予立案的,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过了时效依然可以提起控告,这种情况下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权益,不因他人的过错而权利受损。


按照《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从罪行成立(犯罪行为已实施、后果已造成)之日算起,第89条则规定:罪犯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

来源:律师帮帮法律咨询

十年前贪贿12万追诉时效


"欠钱不还超过三年就不用还了?""20年前伤人现在还能判刑吗?"这些热议问题背后,都藏着一个法律关键词——**追诉期**。它像法律开出的一张"限时维权门票",过期可能永久失效。今天一文讲透追诉期的"生死线",教你守住维权黄金期!



**一、追诉期:法律给犯罪者的"逃生倒计时"**

追诉期,简单说就是国家追究犯罪的"有效期限"。一旦超期,司法机关原则上不再追责(特殊情形除外)。这并非纵容犯罪,而是平衡社会关系、避免证据湮灭的立法智慧。


**《刑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四档追诉期:

- **5年**:最高刑不满5年(如轻微伤害、小额诈骗)

- **10年**:最高刑5-10年(如强奸、抢劫)

- **15年**:最高刑10年以上(如贩毒、重大贪污)

- **20年**:最高刑无期、死刑(如故意杀人、爆炸案)


**敲黑板!** 哪怕超过20年,若最高检核准仍可追诉,恶性命案永无"免死金牌"。



**二、追诉期会暂停、会重启!三大例外情形**

1. **逃避侦查/审判**:嫌疑人藏匿、改名换姓,追诉期无限暂停!

2. **被害人起诉**:侮辱、虐待等自诉案件,被害人报案即重启倒计时。

3. **旧案接新罪**:追诉期内再犯新罪,前罪时效重新计算。


**典型案例**:2021年某地破获30年前命案,因凶手潜逃,追诉期始终未启动,最终被判处死刑。


**三、三大误区:90%的人不知道的真相**

❌ **误区1**:"民事债务3年不用还"

——民间借贷确实适用3年诉讼时效,但若债务人期间承认欠款,时效将重新计算!


❌ **误区2**:"过了追诉期=无罪"

——超期后司法不再主动追责,但犯罪记录仍在,且民事赔偿仍需履行。


❌ **误区3**:"报案就能中断时效"

——公安机关立案才有效,个人私下追讨不中断追诉期!



### **四、维权黄金法则:三步锁定胜局**

1️⃣ **证据封存**:聊天记录、借条、伤痕鉴定等立即公证

2️⃣ **及时报案**:刑事案立即报警获取《受案回执》

3️⃣ **专业介入**:复杂案件委托律师启动法律程序


**法律警钟**:追诉期不是犯罪者的"护身符",而是受害者的"行动倒计时"。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结语**:

追诉期如同一把双刃剑,既防止司法资源浪费,也倒逼公众及时维权。转发收藏本文,关键时刻能救命!你身边有因超期失权的案例吗?评论区说出你的故事,法律专家在线答疑!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指导案例)

一般小案子多久就不追究了

佛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可绝大部分犯罪分子偏信奉“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犯罪后,不想着积极投案自首就算了,却绞尽脑汁千方百计的逃匿躲避抓捕。可是,小明想问一句:逃跑就能“一逃了之”?这当然不能。

《刑法》上有一个名词叫“追诉期限”,这个追诉期限专门为这些想“一逃了之”的犯罪分子准备的。

所谓的追诉期限

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举个例子

2015年10月1日赵小三因为拖欠王二狗的赌债2万元,被王二狗非法拘禁十天,索要债务。

2015年10月11日,赵小三向王二狗偿还了1万元,尚欠1万元,王二狗将赵小三释放,并限期其一年内偿还剩余1万元。

2017年10月11日,王二狗在街头碰到赵小三,因为赵小三未偿还剩余1万元赌债,王二狗持刀将赵小三砍成轻伤。

这个案件中,王二狗所犯非法拘禁罪最初的追诉期限从其所犯非法拘禁罪结束时,即2015年10月11日计算,追诉期为5年,至2020年10月11日止。后在2017年10月11日,王二狗又犯故意伤害罪,导致其追诉期限的延长,追诉期限重新计算。

所以,小编要告诉大家,作奸犯科想不被发现难,想更名改姓不被追究刑责,更难,唯有“坦白从宽”是真理,只有如实供述或投案自首才能减轻自己的罪过。

来源:黄埔检察微信公众号

编辑:王佳茹 路双英 刘海滨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民事呢,命案超过二十年了还会追究吗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