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报名住房性质怎么填,孩子上学住房性质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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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性质怎么填写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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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幼升小,填表困难户看过来!“人户分离”情况下,信息表上的房屋性质怎么选?关系怎么填?哪个选项务必勾选?教育记者手把手教你填表格。
看看新闻记者: 朱齐越
编辑: 朱齐越
摄像: 林羡德
责编: 李鹏
户籍地住房性质怎么填
2025年开春之际,房地产市场迎来新一轮交易。为帮助纳税人清晰掌握税费计算规则,避免政策理解偏差,本文梳理个人购买、换购住房所涉及的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关键税种计算要点,帮助纳税人明明白白缴税,安安心心置业。
新房
开发商销售新房时缴纳增值税,购房者无需额外缴纳。
二手房
纳税义务人为出售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计算公式:增值税=房屋销售总价(不含增值税,下同)×5%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唯一住房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第二套住房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计算公式:契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房屋成交总价−原购房价格−合理费用)×20%
暂免征收的情形
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满五唯一”)。
换购住房优惠政策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条件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买卖双方均应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05%(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
计算公式:印花税=合同金额×0.0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
土地增值税以销售方为纳税人,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购房、换房涉及的税种较多,
不同交易场景下存在差异。
建议纳税人结合
房屋性质、持有年限、家庭住房数量
等自身情况,
计划购房、换房时提前了解涉税事项。
入学住房性质怎么填
4月14日,《成都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成都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和配售规则》正式发布。这些热点问题,回复来了——
Q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答: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导规划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配售并实行封闭管理的住房。
Q
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有什么区别?
答:(一)限定购买对象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的购买对象需具有项目所在地户籍或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条件并经认定取得人才资格。每个保障对象家庭只可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二)限制转移流转
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严禁购房人通过买卖、赠与等任何方式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
Q
哪些人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项目所在地户籍或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条件并经认定取得人才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转移记录(含住房离婚析产记录);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租房、直管公房等政策性住房或已按规定腾退。
Q
人才资格怎么取得?答:直接登录“
Q
申请家庭包括哪些家庭成员?
答:申请人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保障性住房,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不影响其达到规定年龄后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年满十八周岁的未婚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选择作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视同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每个保障对象家庭只可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Q
同时符合户籍家庭申请条件
和人才家庭申请条件
是否可申请两套市本级保障性住房?
答:不能,每个保障对象家庭只可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如果申请人同时符合户籍和人才申请条件,且户籍地与人才取得资格所在地不同的可自愿选择用任意一种身份申请。
Q
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
需要哪些资料?答:申请人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资格申请。
(1)登录“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
(https://zw.cdzjryb.com/hsweb_portal/#/protectingHousing/home),进行“资格申请”;
(2)手机登录“天府市民云”APP,搜索“住房保障”专栏,选择“保障性住房”进行资格申请。
申请人需前往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选择户籍申请方式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申请;选择人才申请方式的,由取得人才资格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申请。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提供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资料。
资格确认后赋予“蓉宝有家”保障性住房申请码(以下简称申请码),凭申请码参与报名登记。申请码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到期前,需进行更新确认,未确认的经公示后取消资格。
Q
申请家庭婚姻、人口等情况
发生变化时,申购资格如何处理?答:(1)资格申请期间到报名登记前,申请家庭婚姻、人口等情况发生变化时,申请对象须更新申请资格的,可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重新更新申请材料。
(2)报名登记后到签订合同前,申请家庭婚姻、人口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住建部门书面申报变化情况,根据审核结果选房认购。
Q
如何购买保障性住房?答:项目推出后,
(1)登录“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
(https://zw.cdzjryb.com/hsweb_portal/#/protectingHousing/home),选择项目进行报名登记;
(2)手机登录“天府市民云”APP,搜索“住房保障”专栏,选择“保障性住房”进行报名登记。
登记报名期限截止后,不可撤销或变更购房登记信息。同一时间只可报名一个项目。
Q
选房顺序是怎么确定的?
答:通过主申请人户籍、社保年限、人才类别、烈士遗属、劳动模范、道德模范等要素确定配售积分。
申请人所有积分项均可同时累计。积分相同的,按照取得申请码时间先后排序。申请人申请排序积分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计算积分的截止时间为报名登记之日。
Q
成都市所有区域的保障性住房
都能购买吗?
答:不能,保障性住房面向具有项目所在区(市)县户籍或人才资格的保障对象进行销售,不能跨区购买。
Q
政策性住房怎样退出?
答:需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已享受房改购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直管公房按规定需退回该房屋。已享受公租房的按规定需腾退该房屋。
Q
购买保障性住房能否申请
公积金贷款?
答:支持利用住房公积金向缴存职工发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具体贷款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另行发布。
Q
购买后能否取得保障性住房的产权?
答:申购人购房后取得保障性住房的全部产权,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在不动产登记簿房屋性质栏记载“保障性住房”。
Q
保障性住房回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回购:
(1)继承人申请回购的;
(2)购房人再购买其他住房需退回保障性住房的;
(3)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形。
Q
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怎么计算?
答:回购价格根据原购房价格并结合房屋折旧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因素综合确定,折旧率按每年1%计算(不足1年按1年计算),购房人自行装修部分不计算回购价格。
Q
购买保障性住房后
可以购买其他住房吗?
如果购买其他住房
保障性住房应该如何处理?
答:可以。购房人自签订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之日起,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的,应当在办理新购住房买卖合同备案之前,先行向运营机构出具保障性住房退出承诺书。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的,自交房之日起1年内退回保障性住房;购买现售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的,自合同备案之日起1年内退回保障性住房。
Q
购买保障性住房后
不得有哪些行为?
如果违反使用规定如何处理?答:保障性住房居住使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买卖、赠与所购保障性住房;
(2)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
(3)擅自改建、扩建保障性住房;
(4)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且拒不完成整改的,由运营机构依法依规收回保障性住房。退回原购房款且不计算资金利息,同时按照市场租金计收租金,时间从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至住房退回之日止。造成损失的,购房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自退回保障性住房之日起五年以内不予受理其任何住房保障申请,纳入省、市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信用管理。
Q
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
继承、离婚析产?
继承或离婚析产后
保障性住房性质改变吗?
答:可以,因继承、离婚析产、夫妻财产约定、共有人减少等情况发生房屋不动产权转移的,房产性质仍为保障性住房。
一图读懂
红星新闻记者 闫宇恒
编辑 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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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普查住房性质怎么填
在征收拆迁案件中,很多被征收人经常问我们这样一个问题:
“我的房子是单位分的,当时花了点钱买下来,这到底算不算是自己的?能不能补偿?能不能过户?我跟单位签订了服务期合同,五年期满后单位要收回房屋是否合法?”
其实,这类房子大多属于我们下面要讲的四种类型:公有住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这几种房子的概念看起来很绕,实际上搞懂它们的来龙去脉,对我们普通人来说非常有用,特别是在征收补偿、房屋买卖、产权认定等方面。
今天,我就给大家讲明白这几种房子的区别和注意事项。
以前城镇职工的住房,很多是由国有企事业单位建房分配的,房子建好后归单位所有,职工只是住进去,叫做“分房住”。这类房子就叫公有住房,产权属于单位,不属于个人。
2、 房改房——买下来的“单位房”到了上世纪90年代,国家开始搞住房制度改革,单位的公有房可以“卖”给职工。职工根据房改政策,花“成本价”“标准价”或“市场价”把房子买下来,取得产权。
这类买下来的单位房,就叫房改房,也叫已购公有住房。
简单说:
以前单位分的房是“公有房”,买下来之后就成了“房改房”。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帮助城市里的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专门修建的一种“保障性住房”。房子价格便宜、面积不大、购房资格有要求,而且买了以后不能随便卖,通常需要满5年并补缴差价后才能转让。
2、 集资房——单位组织大家一起盖的房很多单位也搞过“单位集资建房”,职工出钱、单位组织建房,大家按出资分房。这类房,政策上把它归为经济适用房的一种,跟经适房一样,也有产权限制、交易限制。
简单说:
经适房是政府建的保障房,集资房是单位组织建的“合作房”,但政策上两者都属于保障房,交易都有限制。
房屋类型 | 是否有产权 | 能否买卖 | 拆迁补偿是否受限 |
公有房 | 产权归单位 | 不能买卖 | 要看是否“改房” |
房改房 | 有产权 | 满年限一般可自由交易 | 一般可以正常补偿 |
经适房 | 有限产权 | 满5年+补缴差价后可交易 | 补偿可能受限,需查政策 |
集资房 | 有限产权 | 原则同经适房 | 同上 |
这些房子的历史背景复杂、政策性强,普通人确实很难一下子搞清楚。但只要记住一句话:
搞清楚产权,才能搞明白交易是否合法、补偿能不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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