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上下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上下班路上发病死亡 能算工伤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孙嘉

广州职工上下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咨询电话及微信:见郑思琪律师主页

咨询:职工在公司食堂用完早餐后,在回宿舍途中突发疾病倒地死亡,经医院诊断为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本案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律师解答:本案不属于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虽将劳动者患病在一定情形下纳入了工伤保险调整的范畴,充分体现出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原则和目的,但适用的范围极小,且有相当严格的条件限制,即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才能视同工伤。

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及广大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类似该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已呈现出高发态势。但现实生活中,“伤”与“病”本身就有较大差别,即使与此有关的保险,也是分属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而这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劳动危险和职业性伤害,而医疗保险则针对的是疾病风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无需劳动者个人缴纳,而医疗保险则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工伤贯穿着无过错责任原则,而疾病风险部分源于个人生活习惯,职工对自身健康负有必要的注意义务。

而哪些属于工伤?哪些不属于工伤?从上述规定可看出,只有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形,且又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发生的,才能视同工伤。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应该说是范围极窄,适用条件也相当严格。本案中,张某虽然是突发疾病死亡,却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发生的,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不能依照规定视同工伤,也就不应认定其为工伤。

广州郑思琪律师,多年来代理各种类型的劳动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为客户代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与仲裁诉讼纠纷案件,经济补偿金纠纷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件,劳动工伤赔偿案件,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欢迎咨询。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广州职工上下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员工下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工伤

员工上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路上发病死亡 能算工伤吗

员工上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吗

员工上下班路上意外死亡

去上班的路上突发病死亡的算不算工伤?

员工下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

职工在上班路上病亡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