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由谁缴纳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这是基于工伤保险的性质和目的而定的。工伤保险旨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权益。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的使用者,在经营活动中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样规定可以有效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基金能够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一系列费用,从而保障职工权益,同时减轻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中的经济负担。
二、工伤了什么时候去做工伤认定比较好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宜尽早进行。
从受伤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尽早进行工伤认定有助于及时确定工伤事实、保留证据、明确责任,保障受伤职工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补偿等合法权益,避免因时间拖延导致证据灭失、认定困难等问题。
三、工伤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判定有明确的标准。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在车间正常操作机器时受伤。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上班前在仓库准备物料时受伤或者下班后清理工作场地时受伤。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像保安在工作中制止不法行为被袭击受伤。
4. 患职业病的。这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目录来判定,例如长期接触粉尘的工人患尘肺病就属于工伤。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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