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几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几次吊销驾驶证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章灵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几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几次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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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例实录

2012年11月3日凌晨1时许,有群众举报,在育才路佳慧小区门口,一名车主喝得酩酊大醉,在车里睡着了。交警闻讯立即前往,发现停在该小区门口的一辆小轿车内,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正在熟睡,酒味很大。交警推醒他,问:“喝了多少?”驾驶人口齿不清,已经很难说清楚事情的经过。

交警对他进行酒精测试,结果远远超过了醉酒的标准。请问,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律师分析

我国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这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有很大关联。我国法律法规加大酒驾处罚力度,以杜绝饮酒驾驶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保证驾驶人员平安出行。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此,根据规定,这名男子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温馨提示

饮酒驾驶机动车危害甚大,我国对于饮酒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等措施,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死亡、财产损失重大恶果的还应当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来源:“七五”普法教材《道路交通安全法案例读本》)

(审核:苏铮列 责编:唐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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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相信大家都知道酒驾醉驾的成本,而作为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人,更应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酒后严禁驾车,而不是心存侥幸,置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于不顾。



7月11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东大队阳和中队按照夏季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在辖区江柳线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当天22时33分许,民警对一辆车号牌为桂BDT6***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股浓重的酒气味扑鼻而来,经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5mg/100ml。随后,民警通过警务系统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驾驶人贾某是网约车驾驶人,其所驾驶的车辆使用性质是预约出租车,属于营运机动车。




随后民警通知贾某前往柳东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调查询问,在询问过程中,贾某对自己处于饮酒状态下,依然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柳东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贾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8月13日,柳东大队依法将贾某送至柳州市第二拘留所,执行15天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在此,柳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驾驶人必须将交通安全放在第一位

遵守法规、敬畏生命、文明出行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会被吊销驾驶证吗

极目新闻记者 高伟

通讯员 别道军 李辉

2月8日,荆州交警三大队十一中队执勤民警在开展重点道路巡逻管控过程中,查获一名酒后驾驶营运车上路行驶的严重违法驾驶员。

当天中午,三大队十一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东方大道美的工业园路段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渝DR※※18红色东风牌重型厢式货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引发该处道路拥堵。

执勤民辅警迅速下车进行处置,在对车辆驾驶人询问过程中,细心的民警闻到该驾驶人散发出浓烈酒气。民警当即对驾驶人张某现场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达到34mg/100ml,驾驶人张某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

通过询问,张某告诉民警:早上用餐时喝过二两白酒,认为已经过去4个多小时了,而且交警不会在这个时段查酒驾,哪想到今天有点“背”,还是没逃过交警查处。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驾驶人张某将面临罚款5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来源: 荆楚网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会留案底吗

“酒驾”即酒后驾驶,指驾驶员在饮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涉酒驾驶车辆的行为一共包括三种:一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二是醉酒驾驶机动车,三是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酒后驾车是指,饮酒后8小时之内,或者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酒后驾车严重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饮酒适度,不要贪杯。

如何判定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属于饮酒或者醉酒驾驶车辆,目前适用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这是我国规定车辆驾驶人是否达到饮酒或者醉酒状态的国家标准,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的车辆驾驶人员,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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