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和无效的法律行为的区别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鲁乐
一、可撤销的法律行为理由

1、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法律行为;
2、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
3、因遭受欺诈实施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法律行为;
4、因遭受胁迫实施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法律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效力状况
1、撤销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
2、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自撤销权人胜诉的法律文书生效时,法律行为溯及成立时自始无效。
三、仅特定人享有撤销权
1、重大误解:仅误解方享有撤销权(双方都有误解的,双方均享有撤销权);
2、显失公平:仅受有不利益的一方享有撤销权;
3、欺诈、胁迫:仅受害人(即遭受欺诈、被胁迫的一方)享有撤销权;
4、受委托的代理人订立合同时,是否成立欺诈、胁迫、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应就代理人的主观客观状况为断(原则上不能以被代理人的状况为断);代理人遭受欺诈、胁迫或者发生重大误解或者成立显失公平的,代理人不享有撤销权,撤销权归被代理人享有。
四、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被告(被申请人)
1、行使方式。只能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在诉讼、仲裁之外以通知方式行使撤销权的,不产生撤销的效力。
2、有相对人意思表示(如要约、承诺、解除的通知等)的撤销,行使撤销权时,以意思表示的相对人(受领人)为被告(被申请人)。
3、无相对人意思表示的撤销时,以因该意思表示而获得利益者为被告(被申请人)。例如,抛弃动产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因遭受欺诈、发生重大误解而撤销时,应以拾得被抛弃之动产者(即此前已经因先占取得该动产所有权者)为被告(被申请人)。
五、撤销权的期间限制
1、最长除斥期间
最长除斥期间为五年,自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撤销权人未在此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短期除斥期间
①原则上,短期除斥期间为一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有例外,遭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撤销权人未在此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②例外,因重大误解享有的撤销权的短期除斥期间为九十日,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撤销权人未在此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六、撤销权的抛弃
撤销权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七、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1、在除斥期间内,撤销权人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撤销权的,自撤销权人胜诉的判决(裁决)生效时,产生形成力,合同溯及成立时自始无效。
2、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面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文章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包括哪些

民事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从撤销起失去效力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有哪些?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和无效的法律行为的区别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口诀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的效力

民事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在撤销前都是有效的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