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怎么休,是从什么时候算,男方陪产假怎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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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怎么休最划算最好
产假、生育假、育儿假……
现在生娃到底能休几天假?
近日,全国多地
宣布修改计划生育条例
延长生育假期
加码“生育福利”
宝爸宝妈的“法定假期”有多长?
来看图↓↓↓
4个知识点 带你了解什么是产假
什么是产假?
产假一般是指女方生孩子及哺乳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由《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和生育假有什么区别?
各地方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还规定了当地的生育假。生育假一般来说应当与产假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但不能将产假和生育假完全混淆在一起,两者的享受和使用条件有一定区别。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如:结扎、放环手术后等,由各地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规定的。
产假遇上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一般不顺延,产假已包含法定节假日。但个别城市,如上海规定婚假、生育假、陪产假遇上春节可顺延3天,产假同样无法顺延。
休产假后当年是否还有年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产假是针对生育女职工的一种特别规定,是一种特殊权利,而年休假是针对所有职工的一种普遍规定,是一种普通权利。对女职工而言,不能因享受特殊规定权利而丧失普通权利。因此,生育的女职工休了产假后,仍然有权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这些生育保障更安心!
多地增加育儿假
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障,全国多地在延长产假的同时,增加了育儿假。
北京、上海规定,在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重庆规定,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1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6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的育儿假。
另外,海南、广东、陕西、云南、内蒙古、广西、山东、湖南8地拟增设育儿假。至此,云南共有158天育儿假,30天护理假,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累计10天的育儿假。有两个以上不满3周岁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儿假。
不得因女职工哺乳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
国家卫健委等十五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计划要求,保护哺乳期女职工权益,用人单位要切实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确保女职工享受产假、生育奖励假,合理安排哺乳期女职工的哺乳时间。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视同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相信随着各地生育保障政策的不断完善
配套措施的相继跟进
爸爸妈妈们可以更加安心地
享受自己的特殊“假期”
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来源: 云南网
法定产假怎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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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怀孕之后如果还处于职场的话,在分娩前就需要向公司请产假。可生活中有不少准妈妈对于产假的概念很模糊,并不清楚产假到底有多少天,那么让小编来告诉你~
孕妇什么时候开始休产假?
你什么时候停止上班开始休产假,并没有绝对恰当的时间,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的身体状况、孕期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上的压力和自身承受能力。家庭的财务状况也是一个决定因素,你产假休得越早,宝宝出生后上班的时间可能就越早。
你需要根据自己孕期的进展,自身的感觉来决定开始休产假的适当时间。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国家规定产假98天(其中可休产前假15天),但是如果你出现孕期不适、需要保胎或并发症,而不得不休息,可以请医生开证明,向单位申请病假休息。
有些准妈妈在第7、8个月就开始休息,而有些则坚持到生产的当天。有些女性身体状况允许,直到生产的前一天甚至在生产当天仍然坚持上班。其实在上班时间里,有机会多走动、忙碌起来,不但有利于生产,而且感觉时间也会过得快一些。
孕妇休产假前需做的准备
上班妈妈在怀孕后期差不多要请产假待产了。不在公司的这段期间,有许多工作必须先准备好交代给同事,不可过度劳累哦!因为你可能一早肚子发胀觉得不舒服,或是因为轻微的感冒又不想勉强身体等理由而临时请假。这个时候,事先将自己手上的工作内容让同事知道,会让自己比较安心。不妨每天将工作进行状况记录下来,事先放在办公桌上。放弃“这份工作只有我能做”的想法,做好任何时候任何人都可以接手你的工作的准备。
平常在家庭和公司两头忙的妈妈,放产假后大概开始忙着为生产做准备了吧!其实,产假就是要休息,为生产和产后的育儿培养体力。小宝宝一生出来,等待着你的将是令你忙得眼花撩乱的日子。平常的日子总是在忙,所以只要做好最低限度的准备,产假中还是尽可能放轻松吧!
孕妇能享受多少天的产假?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各国产假排行:俄罗斯最长美国最无情
【俄罗斯】产假最长,从目前的3年延长至4年半
俄罗斯从今年1月日起,将女性员工产假由原来的3年或将延长至4年半的时间。此外,母亲员工退休金的计算方式也将从2014年1月1日起采取新的方法实行。俄联邦将为此拨出4.7亿卢布予以支持。
【美国】不带薪产假12周
在美国,没有母亲带薪产假一说,只有母亲不带薪产假12周,父亲也同样,这是所有工业化国家中最短的产假。而且还有一些限制,比如之前必须受雇于特定雇主12个月,期间至少工作1250个小时等。
美国与日本形成鲜明对比,美国的带薪产假在发达国家看似最无情。但是,美国母亲通常做这样的选择——辞掉工作带孩子两三年后,然后再去找新工作,而她们找新工作并不难。日本虽然带薪产假很长,法律的规定很好,但社会上的氛围,对产妇并不友好,对女性的性别歧视,是很重要的原因。
【英国】产假一年
从2010年4月开始,女性产假(包括流产、难产)可以申请52周,即一年时间。产假的头6个星期,妈妈可以领取90%的工资,以后的33个星期,每周可以领取最多112.75英镑,再以后的13个星期,不领取工资。
【西班牙】 19个星期产假
近五个月时间享受领取100%工资的是16个星期产假,之后的3周产假,不领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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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产假怎么休
女职工三期(经期、孕期、哺乳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三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实际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近日,《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正式公布,自2020年3月8日起施行。女职工从经期、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各种假期和待遇,《特别规定》均予以明确。
怀孕七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关于产假,《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依法享受奖励产假60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用人单位给予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有劳动定额的,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规定的哺乳时间可一次使用,也可分开使用。对距离用人单位较远无法回家哺乳的,经本人申请,产假后的哺乳时间可以折算成一定天数,与产假合并使用或者单独使用。
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此外,对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孕期女职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根据其工作性质和劳动强度在劳动时间内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有劳动定额的,适当减轻劳动定额;对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时间按照病假处理。
每年一次妇科检查,计入劳动时间
《特别规定》全文共二十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特别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其他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其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限制其晋级、晋职、评定专业职务,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对于经期女职工,所从事劳动需2个小时以上连续站立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时间。用人单位为在职女职工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卫生费。
《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实际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特别规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女职工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鼓励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者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女职工提供福利性1至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
另外,用人单位应当每年为女职工安排1次妇科常见病筛查,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长沙报道
山东产假怎么休
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余家庆 葛梦君
早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宋治平提议延长女性产假至3-6年就引起了广泛热议。虽然女性应当休产假已经成为共识,但产假的长短却存在争议。争论认为,过短的产假不利于女性的身心恢复与子女照顾,而过长的产假所造成的劳动力损失又会使女性在就业市场上面临更大的歧视。随着“三孩政策”的出台,产假、生育津贴与公共托育等生育配套支持政策即将成为今后改革的焦点。那么,在制定政策时,多长时间的产假才是最合适的?
产假:身心恢复到子女照顾
休产假对女性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生育支持。产假一般贯穿分娩前中后的三个阶段,其中产后休假对产妇和新生儿健康至关重要。国际劳工组织(ILO)一项关于产假的研究报告指出,产妇和新生儿在产后二至六周面临着较大的健康风险。在英国,47%的女性报告产后至少出现一种病症,最为常见的产后问题包括感染、贫血、抑郁、背痛和极端劳累。女性生育意味着向母亲这一新的角色转变,这期间产生剧烈的生理变化和心理变化,对女性的恢复和适应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休产假有利于母亲恢复分娩对身体的消耗,调整睡眠,以及从心理上调整适应新的人生角色。同时产假也保证了母亲有充足的时间关注自身和婴儿的健康状态,及时发现健康风险。
对此,早在1919年的《保护妇女生育公约》(Conventionon Maternity Protection for Women)中,国际劳工组织便呼吁保障女性产后六个月的休息权(ILO,C003:Article3)。最新一版(2000年)《保护妇女生育公约》中,提倡产假至少持续14个星期(约98天),并建议有条件的会员国可增加至18周(约128天),同时确保女性不会因为休产假失去相应的劳动权益与福利(ILO,C183:Article3)。
而伴随近代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女性作为潜在的劳动力后备军被整合进城市的生产体制(production regime)。职业女性兼具母亲和劳动者角色,这使得女性面临照顾与就业上的双重冲突。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制度鼓励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在“企业办社会”的指导下,城市的单位与街道普遍建立了哺乳室、托儿所和幼儿园等照顾机构。公办幼儿园体系作为劳动力市场的配套制度优先接纳城市职工家庭子女,并调整幼儿园开放时间、取消寒暑假以适应父母亲的工作需要。但随着1980年代市场化改革以来的“单位”制度瓦解,国家快速退出家庭私人生活,儿童照料等责任重新回归家庭。市场化改革后中国缺少儿童照顾方面的公共服务,尤其是我国0-3岁的儿童照料机构几乎为空白,只有少数中产以上家庭可以转向市场购买服务来弥补托育需求。同时,人口流动使城市新组建的家庭与原有亲属网络分开,随着家庭的核心化,传统大家庭的代际支持被削弱。
当前,大多数的女性在生育时获得的公共支持和家庭支持不足。受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以及“女性更适合照顾小孩”等性别刻板印象的影响,大多数女性在生育时难以获得的配偶的帮助,甚至出现“丧偶式育儿”的困境。根据第三期中国社会妇女地位调查显示,3岁以下的孩子基本由家庭承担照顾责任,其中母亲承担日间照顾责任的比例为63.2%。虽然我国女性就业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如2010年中国18-64岁女性的就业率为71.1%,但这些现实的障碍使得职业女性面临着如何平衡工作和家庭的难题。
中国女性产假政策解读:1949-2021
中国的产假制度最早形成于1926年的民国时期,时长达到6-8周不等,但在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并未普遍推行(李扬,2016)。1935年一项针对广州市60位已婚职业女性的调查显示,回答有产假的女性只有36人,产假天数主要(46%)集中在30-45日(陈慧贞,1935)。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明确了当时城市女性职工的56天的产假权:“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五十六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56天的产假制度一直延续到1980年代末期。1988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将女职工产假由原来56天增加至90天。直到2012年新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再次将中国女性的基础产假上调至98天。
目前,我国关于产假有关规定主要来自于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特别规定》和各省的《女职工劳动特别法律规定》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首先,全国女性享有基础产假98天。2012年的国务院颁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其次,根据不同省份的规定,各省的法定产假还可以在基础产假之上增加若干天数。例如,广东省的女性职工还可获得计划生育奖励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广东省女性职工,法定最低产假为98+80=178天。
然而有趣的是,我国各个省份关于女性法定产假天数的规定差异很大,有的省份产假长达1年,有的省份产假短则不足两个月。其中,台湾、澳门、香港、北京、江苏、上海、天津、浙江等城市化率较高、经济发达的地区,产假天数较短,多为3个月或4个月。相比之下,同属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广东省产假政策更长。
除了法定最低产假,部分省份还制定了产假延长政策。北京、吉林、重庆、福建省允许有条件的雇主额外增加产假1至12个月不等;海南、陕西、广西增设了哺乳假,允许有条件的雇主给予女职工3至12个月不等的哺乳假;陕西则针对参加孕前检查的女职工奖励额外10天的产假;广东则针对剖腹产的女职工额外提供30天的休假。
表1 各省女性职工产假表
他山之玉:产假应该休多久?
女性应该休产假已经成为共识,但该休多久的产假还未达成共识。生育对家庭和国家有益,却由企业来承担女性职工的养育成本,因此企业在招聘时不仅会考虑到已生育的女性面临的家庭照料重担歧视已生育的女性,而且会考虑未生育的女性职工在未来生育时的成本。 太长和太短的产假都会对女性的工资、再就业和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已有研究表明,如果女性休产假时间太长,会导致就业市场上的性别歧视加剧。同时母亲脱离职场太久对女性人力资本积累造成负面影响,也这将降低母亲的职位或工资,使女性更容易面临“职场天花板”。中国学者於嘉和谢宇(2014)的一项研究表明,女性每生育一个子女会造成其工资下降约7%,而且这一负面影响将随着生育子女数量的增加而变大。反之,如果女性没有产假或产假时间太短,只能驱使女性退出劳动力市场,或转向时间更为弹性能满足她们照料孩子需求但收入不稳定、权益缺乏保障的灵活就业。在德国和英国,个体户(英国将连续就业不足26周的职工也列入其中)无法享有带薪生育假期,这也是两国生育女性兼职率较高的原因之一。在意大利,15至34岁的女性中有25%处于临时就业状态,其中只有极少数女性能够享有带薪生育假期,同时这也是意大利女性生育率较低的原因。
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产假的时间应当适中,6个月的产假最为合适。一项针对欧洲地区生育假期对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表明,短期休假(少于6个月)对生育女性的职业生涯影响很小,而享受较长的产假(不少于6个月)对女性,特别是育龄女性的工资产生负面影响,9个月的有薪产假将会使女性收入降低3%。除了产假外,一些国家还规定了父母假,这是由父母共同可以享有的假期。学者们的研究表明,较长的父母假会降低母亲返回就业单位的工资或者更可能使母亲退出劳动力市场,这是因为在一些国家,特别是在一些父权制国家,父母假通常由母亲申请使用。芬兰和丹麦的父母假较短,这些地区的母亲的劳动力市场参与率很高,而且生育率也较高;意大利的生育女性产假和育儿假的时间都较长,但女性就业率和生育率都不高,说明生育假期长无助于提高女性就业率。
育儿津贴也会对生育女性的就业产生不同的影响。父母假期间提供津贴,更可能促使母亲在小孩1岁内选择在家陪伴孩子;没有提供育儿津贴,母亲为了有足够经济能力照顾幼儿的生活需要,更可能提早返回劳动力市场从事兼职工作。在瑞典,生育女性的产假期工资相当于产前工资的90%,由于有优厚的假期津贴,生育女性在父母假期间参加兼职工作的比例不到20%;英国和荷兰的生育女性育儿假是不带薪的,其在父母假期间参加兼职工作的比例分别为40.4%和60.2%,远高于瑞典,这意味着生育女性出于家庭收入的考量不得不在假期从事兼职工作,既不利于照顾孩子,还会造成母亲职位和收入降低。
谁能享受到产假权益?
除了关注产假政策的长短,产假多大程度能落地实施也是一个问题。事实上,大部分女性的产假权益在劳动力市场中很难得到充分保障。一般而言,从事高收入、工作稳定的女性更容易享受到产假。早在1995年,全国总工会女工部一项针对全国9753名女性职工的问卷调查显示(杨玉臣,1996),即使产假制度已经于1988年从56天提高到90天后,依然有相当比例的单位不给女性职工产假,或只按照旧的产假制度(56天)执行。不同工制、不同所有制企业在产假制度落实上也有明显的差异。而到了21世纪,类似的新闻报道依然屡见不鲜。
此外,模棱两可的政策文本,导致了往往是企业组织具有对产假政策的最终解释权。例如,北京市的产假一般是128天,但如果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这意味着女性职工的最长产假可休至218天,这就带来了企业、组织间的隐性福利差异。
早在传统中国社会,福利被运用于调节社会行为,成为良性干预的政策工具。《中国哈佛史》中就记载了汉朝使用税率来影响百姓的生活,包含了针对生育的妇女免税3年,对丈夫免税1年的福利。而在今天,面对“三孩政策”的生育调整,女性产假制度也需要对应的改革,亟需相关部门科学论证是否需要适度提高部分省份的女性职工产假,以适应新的人口政策变化;另一方面,在女性产假制度之外,还需要关注男性陪产假、夫妻哺乳假等制度的衔接。否则,再完善的女性产假制度,也容易最后滑落成女性独自承担育儿责任的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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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凡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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