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2025,盘锦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如何规定

劳动纠纷 编辑:岑诗

一、盘锦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2025,盘锦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盘锦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盘锦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受理条件

根据《盘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盘锦市医疗保障业务群众办事指南的通知》(桂医保中心发〔2020〕22号)规定,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审批需符合如下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二、盘锦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如何规定

一、盘锦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如何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二、盘锦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养老金核定表》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或相关部门审批的退休费核定表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核准表》或人事档案

三、盘锦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三、沈阳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沈阳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二、沈阳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受理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三、沈阳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

4、决定。申请人可到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四、朝阳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朝阳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朝阳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受理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五、济宁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济宁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章第八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二、济宁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2.《养老金核定表》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或相关部门审批的退休费核定表。

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核准表》或人事档案。

三、济宁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受理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六、盘锦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流程有哪些

一、盘锦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录入信息,认定缴费年限

3.复核,复查相关的材料

4.结果反馈

二、盘锦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办理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三、盘锦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办理材料

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2.《养老金核定表》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或相关部门审批的退休费核定表

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核准表》或人事档案

四、盘锦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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