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积分落户的3个条件,南京积分落户怎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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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100分怎么算
新修订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
将于8月20日起正式实施
市公安局相关人士就新修订的
《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
进行了相关政策解读
新规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市公安局相关人士表示,2016年我市出台积分落户政策以来,为长期在宁就业、生活的普通劳动者提供了便利落户的渠道。“作为国家发展定位中的长三角区域特大城市,南京有义务和能力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肩负起辐射带动沿江城市,乃至更大区域范围发展的重要使命。”
“及时调整落实好积分落户政策,放宽户口迁移条件,有利于打破劳动力资源自由配置的制度壁垒,有利于促进城市群间市场经济发展要素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健康发展,有利于稳步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和实现常住人口破千万城市的目标。”该人士说,按照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有关要求,此次修订《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是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体现城市包容性、更好聚集人才人力优势、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长三角三省一市社保缴纳年限均可累计
新修订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调整了如下内容:
——在第八条增加一项内容:“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我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指江苏、浙江、安徽、上海。
——删除第八条第(三)项中“在苏州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视为在我市缴纳并赋分”。
——将第八条第(四)项中“在苏州市居住的,视为在我市居住并赋分”修改为“在居住年限互认地居住的年限,予以累计互认并赋分”。
2021年,我市与苏州市在各自积分落户政策中已实现居住年限的累计互认并赋分,此次修订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中的“居住年限互认地”,目前为“苏州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在城市群或都市圈内开展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此次修订为以后我市积分落户政策增加“居住年限互认地”城市预留了政策空间。
采取“公安一窗受理,部门流转审核”模式
此次修订《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申请积分落户的基本条件不变,对于拟申请积分落户的人员:
需满足三个条件
持有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如果申请人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并通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核算后,最终分值累计达100分以上,即能够通过积分办法在我市城镇地区办理落户。
申请人向哪里提交申请?
积分落户采取“公安一窗受理,部门流转审核”的模式。
申请人在确定落户地后,向拟落户地的区级公安办证大厅公安窗口提交相关申请。
如何累计认可社保缴费年限?
目前,因为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社保信息系统尚未联网,且各省《社保缴纳证明》格式内容不统一,所以省外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需办理转入我市并接续后,方可累计认可社保缴费年限并赋分。对于省外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申请人可至南京市人社局市、区、部分街道社保经办网点窗口办理社保接续手续,办理咨询电话12333。
在省内其他城市缴纳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无需办理转入接续手续,缴费年限可直接累计认可并赋分。
申请人可通过南京市人社局网站和市、区、部分街道社保经办网点的自助服务终端打印《南京市积分落户社保证明》,用于办理积分落户。
内容来源: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朱静;通讯员宁公宣
封面图源: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董家训
来源: 南京日报
南京积分落户政策最新消息2024
【一图看懂南京积分落户新办法】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自2016年实施以来,为长期在宁就业、生活的普通劳动者提供了便利落户渠道。今年7月,新《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发布,这是深化南京市户籍制度改革进程的重要探索,是体现了城市包容性、更好地聚集人才优势、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落户办法,有哪些新调整呢?今天一图带您看懂 划重点:①根据最新的实施办法,通过积分落户南京,需要缴纳的社保年限,从原来的不少于24个月,调整为不少于12个月。②南京和苏州的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认可。在苏州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视为在南京市缴纳并赋分;在苏州市居住的,视为在南京市居住并赋分。③新的实施办法还调整了积分落户指标和具体分值。④新积分落户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南京公安)
来源: 扬子晚报
南京积分落户细则表格
2021年9月1日,新《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施行,根据最新的实施办法,通过积分落户南京,需要缴纳的社保年限,从原来的不少于24个月,调整为不少于12个月。南京和苏州的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认可。此外,新的实施办法还调整了积分落户指标和具体分值。
来源: 江苏交通广播网
南京积分落户多久可以办下来
中新网2月15日电 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南京市近日公布修订后的《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办法》明确:房产面积面积每满1平米计1分,最高不超过90分。
资料图:雪后的南京城。孙公甫 摄
《办法》明确,在南京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基础指标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年限。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住房情况、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十二项指标。 减分指标为本违法行为、不良信用、刑事犯罪记录指标。
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其中,房产情况方面,面积每满1平米计1分,最高不超过90分。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住宅用房,按本人产权比例计分。租赁住宅用房不计分。
年龄情况方面,40周岁的计5分,每减少1周岁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40周岁以上不赋分。
婚姻状况方面,配偶系本市户口,办理结婚登记一年以上的(符合投靠配偶政策除外),且一直维持该婚姻状况的计10分。
落户区域方面,申请落户江宁区加30分、浦口区加40分,申请落户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加50分。落户其他行政区不加分。
《办法》明确,总积分达100分以上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故意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当年申请资格,纳入个人征信系统,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依法取消因落户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
《办法》明确,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积分落户工作中获悉的人员信息,应当予以保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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