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发生了一件荒唐的继承案件纠纷。2019年7月,七旬的张老伯与世长辞,他一生未婚,无儿无女,也无直系兄弟姐妹,父母也早已过世,他留下了大笔遗产,此时,突然冒出了几个亲戚为争夺遗产闹上了法庭,最终谁得到了遗产呢?张老伯的堂妹张阿姨在庭上主张,在张老伯生前,自己每周都去看望他,为他洗衣做饭,陪他聊天说话,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适当多分遗产。被告张老伯的姑姑和表弟对此不予认可,认为自己也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三方争执不下。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张老伯生前虽罹患癌症,但生活起居都靠自己完成,在经济方面也未依靠他人,不存在被赡养的情况。三个亲戚所谓的照顾,不过是日常往来,逢年过节前去慰问而已,远不及法律规定的抚养,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张老伯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张老伯非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其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对于该判决,网友们众说纷纭,有人说:“为啥没有提前立遗嘱呢?照顾了那么多次的话,老爷子会想到给他们的吧!”;有人对判决表示赞同:“挺好的,为国为民,人之大者!”;“张大伯在天有灵可能也很高兴,这是一份光荣。”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归集体组织和归国家所有,这些继承方式都是什么关系呢?
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继承优先,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民法最大限度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所以意定优先于法定。
法定继承的范围是否惠及到堂妹、姑姑和表弟呢?答案是否定的,法定继承只惠及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此外的亲戚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如被继承人想给他们遗产,一定要在生前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
希望亲情不要披上继承的外衣!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未婚男子死亡有什么说法
●未婚男子死后丧葬规矩
●未婚生子男方死亡
●死者未婚生子,遗产继承问题
●因未婚妻不幸离世
●未婚死亡遗产分配
●未婚死亡遗产继承
●未婚男死后要葬哪里
●未婚男子死后丧葬规矩
●未婚生子男方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