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吗2025,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承担,未投保商业保险由侵权人承担。
二、交通事故起诉当事人还是保险公司
一、交通事故起诉当事人还是保险公司1、交通事故起诉当事人还是保险公司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不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的,事故受害方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索赔;(2)如果对方车辆投保保险,可以在起诉状中将侵权方的司机,车主,以及侵权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能够最大限度的获得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二、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怎么认定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2、驾驶员并非车主,而是在办私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暂时无力赔偿的,应由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暂时替他支付赔偿费;3、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赔偿对方10%的损失;4、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5、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后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但最好将致害人一起列为被告。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由商业保险承担补充责任。如果没有投保其他商业保险的,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四、交通事故如何起诉保险公司
一、交通事故如何起诉保险公司1、交通事故起诉保险公司,具体流程如下:(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如何赔偿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3、牲畜赔偿。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4、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五、交通事故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受害人起诉时仅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由于保险公司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实际上是代肇事的机动车方承担责任(即代偿);为了便于保险公司行使抗辩权,也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应当将投保人追加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六、交通事故对方起诉我和保险公司我需要出庭吗
法律分析:需要,因交通事故被起诉的,作为被告的当事人无特殊情况的应当到庭,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经传唤无果的可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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