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务人的未到期债权怎么办2025,申请破产债权未到期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 编辑:孟光

一、破产债务人的未到期债权怎么办2025,破产债务人的未到期债权怎么办

破产债务人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时视为到期,债权人需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申请破产债权未到期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破产债权时,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的,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三、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怎么处理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未到期债权”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对破产企业享有的履行期尚未届满的债权。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债权人只有在履行期届满后,才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请求权。对于未到期的债权,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但是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在接收债务人的财产、账簿等资料的基础上,对债务人财产实施全面清查与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债务人的财产。由于破产程序是一种概括式的集体清偿程序,程序终结后有关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归于消灭,如果未到期的债权不作为到期债权一并纳入破产程序予以申报和清偿,破产程序终结后,该债权人的债权将完全得不到清偿。这明显不合理,也无法实现破产程序概括式集体清偿的目标。因此,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这样对债务人享有未到期债权的人,才会在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案件后,通过债权申报取得破产案件当事人的地位,享有对破产财产的求偿权。

一、公司破产后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或者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债务人原有的诉讼程序或者仲裁程序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后,诉讼程序才能继续进行。法律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程序之后,利害关系人可以对其提起民事诉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该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的法院提起,且债权人不能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四、破产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

法律分析:破产债务如果资不抵债也是需要偿还的。债务应当清偿。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分期偿还。但有偿还能力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因此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如果是永久性破产,只能用债务人现有的个人财产清偿,法院会审理,判决,然后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五、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还能起诉吗

法律分析:可以。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如果对破产清算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未到期的债权怎么处理

申请破产债权时,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的,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法律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一、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什么要求呢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4、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二、申请债权审查应当遵循什么程序?

申报债权的审查标准的程序有,先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然后由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再由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最后由法院审核申报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附利息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等都可以申报。

三、没审结完毕的诉讼债权能申报吗

诉讼未决的债权可以申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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