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商业秘密保护后,别人独立发明并申请专利,我能继续使用吗?2025,我申请商业秘密保护后,别人独立也发明出来并且申请专利了,那我还能继续使用了吗

债权债务 编辑:屈阳然

一、我申请商业秘密保护后,别人独立发明并申请专利,我能继续使用吗?2025,我申请商业秘密保护后,别人独立发明并申请专利,我能继续使用吗

选择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选择方法如下:是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的,创造性高度不够的,无法用专利法保护的,就用商业密秘密保护。而对于公开后容易被竞争对手侵害的技术方案或者产品生命周期过长或过短的方案,就可以用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申请商业秘密保护后,别人独立发明并申请专利,我能继续使用吗?

选择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选择方法如下:是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的,创造性高度不够的,无法用专利法保护的,就用商业密秘密保护。而对于公开后容易被竞争对手侵害的技术方案或者产品生命周期过长或过短的方案,就可以用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申请商业秘密保护后,别人独立也发明出来并且申请专利了,那我还能继续使用了吗

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有如下不同:1、申请专利权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且需要公开,而商业秘密则一般不予公开;2、保护范围不同。专利保护范围以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为准,而商业秘密则根据其秘密性、价值性、竞争性、地域性、时效性等方面综合进行确认;3、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其他不同之处。《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法律依据:《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如果一个人做一个发明创造作为商业秘密保护,而另一个人在不久的将来做了同样的发明,他申请了专利,那么前面的人能继续使用这个发明创造吗?后面的人能起诉前面的人侵权吗?

一项专利的发明是不容易的,其中倾注了发明者的心血,但是有的人却受利益的驱使,去做一些侵权的事情,所以发明人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专利维权流程:1、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不经行政调处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还要经过司法审查,不服的一方还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还要打两审,跨省执行有一定的难度。2、向法院起诉:对涉嫌侵权方的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对比分析,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调查侵权范围或程度,准备诉状和相关证据;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经法庭开庭审理,等待法庭的裁定或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该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第六十一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第六十二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第六十三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明物公开使用后还可以申请专利吗

已经公开使用的发明物就不能申请专利了,因为申请专利必须具有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发明物公开使用后申请专利还有效吗

已经公开使用的发明物就不能申请专利了,因为申请专利必须具有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二、我申请商业秘密保护后,别人独立也发明出来并且申请专利了,那我还能继续使用了吗

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有如下不同:1、申请专利权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且需要公开,而商业秘密则一般不予公开;2、保护范围不同。专利保护范围以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为准,而商业秘密则根据其秘密性、价值性、竞争性、地域性、时效性等方面综合进行确认;3、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其他不同之处。《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法律依据:《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我申请商业秘密保护后,别人独立发明并申请专利,我能继续使用吗?

选择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选择方法如下:是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的,创造性高度不够的,无法用专利法保护的,就用商业密秘密保护。而对于公开后容易被竞争对手侵害的技术方案或者产品生命周期过长或过短的方案,就可以用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申请商业秘密保护后,别人独立发明并申请专利,我能继续使用吗?

选择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选择方法如下:是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的,创造性高度不够的,无法用专利法保护的,就用商业密秘密保护。而对于公开后容易被竞争对手侵害的技术方案或者产品生命周期过长或过短的方案,就可以用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一个人做了一个发明创造作为商业秘密保护,但另一个人在不久的将来也做了同样的发明,他申请了专利,那么前面的人能继续使用这个发明创造吗,后面的人能起诉前面的人侵权吗

法律分析:只要有证据证明有人侵权的,就可以直接起诉。专利权是专利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已经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想要撤回附加发明专利一并提交,并且增加了简化版本,扩大了保护面积

法律分析:专利申请撤回专利申请撤回是专利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授予专利权以前将专利申请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如果一个人做一个发明创造作为商业秘密保护,而另一个人在不久的将来做了同样的发明,他申请了专利,那么前面的人能继续使用这个发明创造吗?后面的人能起诉前面的人侵权吗?

一项专利的发明是不容易的,其中倾注了发明者的心血,但是有的人却受利益的驱使,去做一些侵权的事情,所以发明人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专利维权流程:1、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不经行政调处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还要经过司法审查,不服的一方还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还要打两审,跨省执行有一定的难度。2、向法院起诉:对涉嫌侵权方的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对比分析,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调查侵权范围或程度,准备诉状和相关证据;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经法庭开庭审理,等待法庭的裁定或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该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第六十一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第六十二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第六十三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怎么选择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

法律分析:选择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方式是:无法用专利法保护的,用商业密秘密保护,一种是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二是创造性高度不够;对于公开后容易被竞争对手闹开的方案,用商业秘密保护;产品生命周期过长或过短的这种方案,不宜用专利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发明以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现在我国对于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主要有以下的这些相关法律并且其中做出了详细的解释:

(1)我国的《合同法》中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措施如下:在进行合同的签订的时候,可以在所签订的合同中加入一些相应的条款来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合同中的当事人要严格遵守上面的这些条款。

(2)我国的《劳动法》中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措施如下:在我国的《劳动法》中第22条的规定提到,在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的时候,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加入一些相关的条款约定当事人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在《劳动法》中的102条规定提到,如果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于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有违反的行为,并且因为违反了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害的,违反了条款的劳动者要承担法律责任进行经济赔偿。

(3)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措施如下:对于那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是,采用违反法律的手段例如偷窃、用经济利益引诱或者威胁等手段为了得到商业秘密。第二种是对于被窃取的商业秘密进行公开使用。第三种是违反了有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违反了上述三种行为的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我国的《刑法》中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具体如下:《刑法》中规定如果对商业秘密进行侵犯的行为,若同时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就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对于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当事人受到相关的法律制裁。

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除了法律制度上面的保护,还有其他一些保护措施。

(1)企业要加强门卫监管

对于企业的来访者必须加强监督管理,来访者必须表明自身的身份以及来访的原因。人员出入的时候要进行登记管理,对于企业中的秘密区域要设立来访者禁止进入的警告。

(2)企业的秘密区域要加强监督管理

企业要完善自身的监督系统,对于比较秘密的区域涉及到企业内部生产资料的地方,要安装摄像头等监控措施。

(3)企业要对各种资料信息加强管理

为了防止信息资料被窃取,企业要对内部的互联网设备以及其他可以承载资料信息的载体进行有效的监管,以防止资料信息泄露。

(4)在企业的内部要建立保密制度

企业内部制度规则中,要建立相关的保密制度,并且企业内部的员工都要熟知其规则,并且按照企业的要求严格遵守,以防止员工不小心或者故意泄露商业秘密。

(5)企业要制定相关的保密协议

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在劳动合同中要增添和商业秘密相关的保密协议,明确劳动者和企业的权利及义务。

(6)企业与他人合作的时候也要签订有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合同。

五、关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秘密的保密问题

一、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专利申请的保密问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这里讲的国家有关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也包括国务院制定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行政法规中的规定。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9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该法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该法对保守国家秘密的基本制度作了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的,应当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国防系统各单位申请发明专利,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其专利申请由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设立的专利机构受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的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移交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设立的专利机构审查,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专利机构的审查意见作出决定。对国防专利以外的其他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受理后,应当将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转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该申请之日起4个月内,将审查结果通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需要保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并通知申请人。国务院还于1990年7月发布了《国防专利条例》,该条例规定,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国防专利申请统一由国防科工委国防专利局受理和审查;经国防专利局审查认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国防专利权。国防专利局受理的国防专利申请,在受理、审查、复审、授权、转让、实施、调处纠纷和诉讼的过程中,在未解密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绝密级涉及国防利益的发明不得申请国防专利。该条例还对国防专利的实施、国防专利申请权及国防专利权的转让等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六、如何选择关于商业秘密及专利申请保护的途径

选择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确认方式:1、已经公开的、周期长的,适宜选择专利保护;2、不属于专利法保护、创造性高度不够、公开容易造成损失的客体,适宜选择商业秘密保护;3、选择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其他确认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专利法》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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